今年以来,株洲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运行总体平稳、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税费政策初显成效,但新兴服务业不兴、效益不佳和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仍较突出。
一、主要特点
1.企业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全市共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93家,比上半年新增2家。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产总计523.22亿元,增长18.8%,其中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数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52.8%、25.8%,分别超过全市平均水平34和7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8亿元,增长10.8%,分行业看,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增幅排在前三位,分别增长40.3%、37.9%、29.1%。
2.其它营利性服务业快速增长。新纳入GDP核算的其它营利性服务业三大行业门类共有规上企业70家,实现营业收入14.96亿元,增长25.1%,总量和增长速度均列全省第三位。分行业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增长最快,增长29.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增长22.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10.8%。
3.“营改增”效果明显。自从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来,特别是从2014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全行业实行“营改增”以来,全市营业税金及附加下降较快。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共上交营业税金及附加1.14亿元,同比下降27.3%;实现应交增值税4600万元,增长5.3倍;两项合计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行业营业税金及附加下降最快,交通运输行业实现营业税金及附加1116万元,同比下降69.7%,实现应交增值税1755万元,增长3.9倍,两项合计同比下降28.9%,营业税金及附加下降较快的行业还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降50.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降31.6)等现代服务业。
二、主要问题
1.新兴服务业不兴。一是部分新兴服务业单位数不兴。除商务服务业(42家)、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11家)、租赁业单位数(10家)大于等于10家外,其它11个行业单位数少于10家,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体育业单位数为零。二是部分行业发展不兴,纳入统计的14个行业大类中有8个行业大类增长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占全市营业收入三成多比重的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仅增长0.6%,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下降2.4%。
2.效益不佳。前三季度,受相关政策的影响,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利润总额首次出现负增长,全市实现利润8.02亿元,下降4.1个百分点。分行业来看,除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2.25倍)、房地产业(增长46.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增长41.3%)实现增长外,其它7个行业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3.竞争力不强。随着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市场竞争,也加速了对企业的优胜劣汰。目前,我规模以上服务业大型龙头企业不多,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仅13家,121家企业营业收入不足1000万;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单位少、发展平缓。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仅8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仅增长0.6%,增幅低于全市10.2个百分点,服务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拉动力有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1.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一是制定符合株洲实际的新兴服务业总体发展规划。二是按行业实行特色鼓励优惠措施,如银行贷款、税收减免等。三是大力引进新兴服务业企业,加大对新兴服务业企业的投资力度。
2.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各县市区应积极制定推动服务业发展的政策,通过政策引导,给予服务业发展足够的空间。进一步明确发展服务业带动就业、提高生活水平的主要目标,以服务业发展作为带动经济增长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学习借鉴发达地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服务业发展的速度和效益。
3.大力提高服务业的竞争力。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积极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探索适合新型服务业业态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规范和调整土地、水、电等要素价格政策,拓展服务业新领域,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同时,在发展大型服务业企业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在提供融资便利、鼓励研发创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 刘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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