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统计局下发《关于做好上半年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统计局、省统计局有关处室充分认识中小微企业在扩大就业、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做好上半年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
《通知》规定,按照《中小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上半年中小企业统计调查工作,及时收集、审核、上报统计数据。
《通知》要求,采取典型调查、重点调查,通过解剖麻雀的方法,了解今年以来各行业中小微企业运行特点、出现的问题和发展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分析材料,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重要作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中小企业统计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供稿:服务业处 韩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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