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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湘菜产业的意见

湘政发〔2007〕23号

 

[ 来源:    发布: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8-02-14 16:35 ]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壮大湘菜产业,对弘扬湖湘文化,扩大消费和就业,实现富民强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湘菜产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定湘菜产业发展规划 

  (一)各市州要根据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湘菜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要将餐饮网点布局纳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重点做好景区(点)、车站、机场等场所的餐饮网点规划。 

  (二)湘菜产业发展有基础的城市,要重点加以引导,加快发展。尤其要把长沙打造成为以湖湘文化为底蕴、以湘菜名品为标志、以湘菜品牌企业为主导、荟萃国内特色菜品的“美食之都”。 

  二、完善湘菜产业体系 

  (三)培育和扶持湘菜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在开拓湘菜市场、培养湘菜人才、开展湘菜技术攻关、创立湘菜品牌等方面的带头作用。重点支持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湘菜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加盟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发展连锁经营和集团经营。 

    (四)打造湘菜产业链。湘菜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要加强联合,以生产企业连产品基地,加工企业连配送中心,餐饮企业连产品消费中心,餐饮企业之间连锁运营,形成从生产、加工、连锁配送到定销的相互配套、相互支撑的完整湘菜产业体系。重点支持一批企业发展湘菜原料、辅料、调料生产加工基地,引导湘菜产业和农业密切结合,创办为湘菜企业直接服务的蔬菜基地、种养基地、调味品生产基地,为湘菜企业提供无公害、符合标准的原辅材料。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湘菜原辅料配送中心,扶持有条件的农贸市场、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等共同组建社会性的菜品配送中心。积极引导湘菜行业与食品加工业密切结合,加强湘菜原辅材料加工基地建设,使湘菜产业与食品加工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五)加快发展湘菜快餐。大力发展大众化的湘菜连锁快餐,包括发展多种多样的小吃城、美食城等。根据消费市场的需求变化,积极开发和引进先进业态,创新业态组合,不断满足市场的多样化消费需求。 

  三、加快湘菜业规范化和标准化进程 

  (六)加强湘菜的研究工作。建立以大型餐饮企业为依托的湘菜研究机构,创办湘菜杂志期刊,围绕湘菜烹调技术、制作工艺和工业化生产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交流,为湘菜向规范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创造条件。 

  (七)加快制订湘菜业技术标准。支持企业、有关院校和科研院所有组织地对湘菜加工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开展研究,尽快制订《湘菜菜品制作技术规程》等行业地方标准,对湘菜原料和加工制作工艺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引入现代科学技术、方法、设备和手段,提高湘菜加工的科技含量,加快湘菜的标准化进程。引导经典湘菜、经典调料实行配方化、工厂化加工,批量化生产。 

  (八)制定湘菜业的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对湘菜业的原料采购、包装、运输、验收、保管、加工制作、厨房、餐具清洗和消毒、餐厅餐桌清洁等各环节,均要建立完整的卫生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和操作规程。 

  四、着力打造湘菜品牌 

  (九)挖掘湘菜特色,创新发展品牌。充分挖掘和发扬湘菜作为我国传统八大菜系之一所具有的传统文化优势,通过菜单设计、菜肴设计、店堂设计、形象设计、菜品创新等,提升餐饮文化的品味和氛围。同时,融入现代餐饮文化,吸收全国各类菜系和世界饮食的精华,形成与大众文化相吻合的一批知名湘菜品牌。 

  (十)重视湘菜的宣传,扩大湘菜知名度。要制定湘菜宣传规划,利用报刊、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外宣传。积极发掘湘菜的亮点,认真组织好名店、名师、名菜推荐认定,发现人才,推出菜品,推介特色店。要继续办好“中国湘菜美食文化节”活动,适时举办湘菜艺术节,组织好全省性的烹饪比赛。 

  (十一)加快湘菜“走出去”步伐。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文化交流、餐饮美食节等活动,扩大湘菜的对外输出。大力支持湘菜名牌企业、连锁企业走出湖南,向周边省区市拓展,支持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地的湘菜企业发展。鼓励向海外输出湘菜厨师,加强对在国(境)外开设湘菜馆和外派海外厨师的联系与服务,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湘菜烹饪表演和宣传,提高湘菜的国际知名度。 

  五、加大对湘菜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十二)为湘菜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支持湘菜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对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和跨地区发展连锁经营的湘菜企业,要在注册登记、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企业的重组扩张、产业链延伸、技术创新等。按规划布局或自发形成的“餐饮一条街”,要加以引导扶持,搞好水、电、燃气、消防、卫生等配套服务。要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相关部门统一审定公布,禁止向经营者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坚决制止以收费为目的的乱评比、乱授牌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市场体系建设资金及中央下达的中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等项资金,支持湘菜产业特别是湘菜龙头企业和“老字号”企业的发展。 

  六、加强对发展湘菜产业的组织领导 

  (十四)重视和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各地要充分发挥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和其它相关社团组织在促进湘菜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督促行业协会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和行业协调的职能,促进行业进步。餐饮业的调查研究、技能培训、业务技术等级评定、有关标准制定、技术比武和餐饮名店、名师、名菜的推荐认定等方面的工作,由中介组织具体承担。 

  (十五)不断完善湘菜人才培养机制。要重视高素质餐饮管理和烹饪等各类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依托有关职业院校创办餐饮学院。相关院校要在教学内容、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方面不断改进,创造条件开设烹饪味学、烹饪营养、烹饪工艺、国际烹饪、菜品学等专业和课程。对社会力量创办的民营厨校要加强引导,在培训内容、技能演示、技术考核升级等方面,严格标准。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相关人才的职业培训、技能考核等基础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湘菜人才的成长开辟畅通的职业通道。 

  (十六)省政府成立发展湘菜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发展湘菜产业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湘菜产业发展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日常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发展湘菜产业。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省统计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

湖南商务服务业发展状况分析

一季度湖南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占GDP比重超六成

一季度湖南规模工业能耗快速增长 节能降耗形势严峻

一季度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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