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全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
来源:    |    发布:湖南省统计局    |    发布时间:2014-08-26 09:39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文件

  湘统办〔2014〕14号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全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4-05-08 11:32

  

  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全省服务业发展专题会议要求,参照《全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分工方案》和《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百千”行动计划(2014-2017年)》,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建立局服务业统计协调会议制度。鉴于服务业统计涉及面宽,为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整体领导和协调,及时研判、解决服务业统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决定建立省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议由张世平局长任总召集人,各有关分管局领导任召集人,局机关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调会议下设办公室,由服务业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共9 个,包括:设管处、综研室、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外处、社科处、服务业处。根据需要,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

  二、明确责任,构建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了国民经济行业20个门类中的15个门类以及3个行业大类,涉及工业、投资、贸外、服务业、社科等多个领域。为反映全省“十百千”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建立工作考核制度,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构建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

  (一)局内服务业统计协调会议主要职责:指导、协调解决服务业统计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服务业统计发展的措施,布置涉及全局的重大任务。协调会议办公室承担协调会议日常工作,提出促进服务业统计发展的建议,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督促落实协调会议议定事项。

  (二)协调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在现有统计调查任务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与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专项协调小组以及牵头单位对接,建立相关产业统计调查与核算制度,测算和提供有关数据,分析研究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按要求参加协调会议,落实协调会议议定事项;互相配合,共同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

  (三)十大重点产业和三项百强建设工程统计职责分工:按照部门对口、历史衔接、职能定位的原则确定责任处室,同时由于产业统计不同于行业统计,每一项都涉及多个处室,因此分工模式采用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相结合的方式,牵头单位负责各产业和建设工程统计制度(包括统计范围、测算方法、统计指标等)的确定、数据的汇总与推算、发展情况分析等,参与单位负责日常业务统计范围内相关产业数据的计算、整理与提供。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分工未包括的服务业产业统计或其他任务由局服务业统计协调会议另行确定。

  三、完善制度,将“十百千”行动计划统计工作纳入经常性统计范围。在现有统计调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满足反映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百千”行动计划和发展目标需要的产业调查统计制度或核算方法。十大产业包括现代物流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产业、电子商务产业、旅游产业、商贸商务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研发设计服务产业、健康养老服务产业、信息消费产业、现代金融产业;三百工程包括100个重大服务业项目、100个示范性省级服务业集聚区、100家服务业领军企业。目前国家已有制度的要根据“十百千”行动计划和发展目标需要进一步完善,没有制度的各产业由各牵头单位与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及参与处室共同商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在2014年12月底前逐步建立相应的调查统计制度或主要指标核算方法。总体原则是依靠现有统计、部门统计,不要过多增加基层负担。鉴于国家已制定有标准的文化产业、信息产业、体育产业的统计口径存在重复交叉的事实,十大产业在统计口径上也可以重复交叉。各产业具体统计范围及指标设置等由各牵头单位与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及参与处室共同商定。

  四、加强审核,配合省政府做好有关考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提高对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结合省政府服务业发展考核方案,加强对主要指标数据的审核评估,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五、摸清家底,紧跟省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分析研究。针对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服务业发展目标指标,各责任单位要掌握分析主动权,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进行研究与测算,摸清家底,撰写一系列关于服务业发展升级的高质量分析,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

  六、强化保障,从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加快推进各项产业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从人力和经费方面给予支持,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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