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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第14期

 

省统计局为民办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办公室    

 

  对为民办实事工程

  ——暨2013年1-7月为民办实事分析

  2013年全市共有为民办实事项目29个,至7月底止,有“新扩蔬菜专业基地面积”和“帮助扶贫对象发展生产”两个项目完成任务,实施进度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含形象进度)的有17个,其余的10个项目正在有条不紊地实施中。

  一、近年来为民办实事工程的主要做法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每年根据省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目标,年初以两办文件制发《娄底市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将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事项;要求责任单位和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和工作班子的联络和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

  2、强化措施,完善制度。一是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市县政府主要领导督办督促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一线指挥协调和解决问题,并定期到责任单位现场办公,解决实事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二是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集中督查与平时督查、单项督查与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工作进度、查看工作台帐、找出存在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意见和措施。

  3、完善统计,严格验收。对为民办实事的责任单位采取月调度、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进行统计与考核。 2013年还制发了对为民办实事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执法检查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省制定的验收程序和要求,执行省为民办实事考核验收标准,各级数据评估认定人员现场对每个项目进行验收。

  4、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市县两级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成立由人社、统计、“两办”督查室为主要成员的督查工作机构,负责日常检查和督办;项目责任单位也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办实事工作网络。

  二、为民办实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影响

  为民办实事是一件惠及民生的事业,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使广大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在多年实践中也发现一些困难和问题。

  1、目标任务下达滞后。在为民办实事工程中,一些项目需要进行土建,还有些项目需要进行立项、规划、设计和报批等,由于任务下达滞后,势必存在赶工期的情况,影响了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如: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和新增通电话自然村等项目到7月份才下达目标任务;农村危房改造、敬老院新建和扩建等项目5月份才下达任务。

  2、资金到位晚且缺口大。资金不能按时到位需要项目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垫付资金,往往影响进度。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上级资金下拨滞后和拨付方式与项目建设不同步,国家和省的实事项目资金要在项目启动后或验收合格后才拨付,需要政府财政垫支和老板垫付,如去年特困移民解困避险安置资金今年才到位。二是补助标准偏低。新建敬老院、合格学校、公办幼儿园、农村危房改造、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等投入大,国家和省补助标准偏低;三是需要地方财政配套的项目多,资金缺口大,如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在逐年提高,需要地方财政负担的资金太多,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严重不足。

  3、前期投入大,工农矛盾不少。一些实事项目需要前期资金投入通路、通电,有的还需要拆迁安置,有的需要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和建筑材料,如我市的小二型水库因其分布在偏僻的山区,自然条件差,没有通路、通电,甚至连施工用水的管道或提水设施也需要新建,而国家和省的投入没有安排前期投入,由所在乡镇解决,前期的投入往往高于除险加固工程的投资,地方负担太重。一些项目施工要爆破,对民房等建筑物有震动;装载施工物料车辆经过村民自筹资金修建的公路时当地村民要收费;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提高,存在房屋拆迁和占用农民耕地等情况,所有这些问题很容易引发工农矛盾。

  4、任务指标偏少,标准偏低。农村危房改造农民直接受益,深受农民欢迎,我市的新化县、涟源市需要改造的对象很多,新化县有50%的农村住房属于危房,今年危房改造的任务指标减少,只有去年的三分之一,远远满足不了农民的需要,现有危房改造建设面积标准只准建一层,每户不超过60㎡,不适应南方地区的历史习惯;今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指标任务的86.4%集中在新化县,其它县市区任务指标少,不能满足需要。

  5、残疾儿童康复对象稳住和回访难。一是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效果因人而异,有一些家长认为效果不明显,没有达到四个月的康复训练时间就把小孩子领回去了,补充的康复对象难以保证4个月的康复训练时间;二是残疾和智障小孩家庭按有关政策可以生育第二胎,有的家庭在怀上了小孩后,存在放弃抚养的现象;三是电话回访存在无法联系的现象,有缺陷或残疾小孩的家庭,家庭条件差,报名时手机在用,但到验收时,往往因为交不起话费等原因而停机,也有更换了电话号码而无法联系的情况。

  6、实事项目后续管理缺人员和经费。办实事工程中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如:农村公路建成后,普遍没有养护人员,没有养护经费;公办幼儿园建好后没有幼师编制和运行经费;一个农村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投入在100万元以上,一般只有在赶集时使用,使用效率低,经营收入难以维持其持续运转;农村清洁示范村建设也存在缺乏后期维护资金的情况;还有部分实事项目存在利用不够的问题,如乡镇文化站,现在绝大多数因为没有配备相应的设施而闲置。

  7、工程招投标欠规范。实事项目主要集中在农村,自然环境差,限于进度和自然条件等种种原因,影响招投标,存在一些挂靠资质的单位的企业中标,影响工程质量。

  8、运行存在隐患。近10年来为民办实事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但一些直接关系到民生的项目,因为后续管理跟不上,缺人员、缺技术、缺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也存在发生一些群体性问题的隐患,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立足点是解决饮水困难,不仅因为存在规模效益问题,还存在水厂的运行、水质的把关的问题,如果水源缺水或水质出现安全问题,就有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对为民办实事持续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1、提早对来年实事项目进行安排。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为民办实事也一样,目标任务要在年初就下达计划,做出细致安排,也不能一味追求办实事项目的数量,而应重点注重办实事项目的持续效益。

  2、要有资金保障。中央、省的办实事项目应该在资金上有充分的保障;市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应主要从财政解决资金为主,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项目资金捆绑;各级要按项目实施进度下拨资金,地方配套的资金要尽早到位,还要动员社会力量办实事,向社会筹集办实事的资金。

  3、抓好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公益性项目的管理,要有人员编制和资金安排,不能重建设,轻管理,从而影响实事项目效益的发挥。社会资金建设的项目,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项目的后续运行、运转需要,经营性项目要建立相应的维护制度,在经营性收入中提成维护资金,今后要将现有建成使用的各项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纳入到为民办实事的范畴,保障其可持续性。

  4、培训经营管理人才。切实加大建成项目的技术保障力度,为民办实事的建成项目多,需要不同类型的管理、运转人才,应为保障实事项目的可持续,培训专门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

  5、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实施项目的办理程序、办理细则和办理标准,规范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对工程项目实行阳光操作,严格工程招标和质量标准;坚持项目工程验收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切实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将实事办理的有关情况予以公布,特别对实事的具体内容、相关政策、资金流向、办理进度、工作成效等,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设立效能投诉与服务电话和新闻举报热线等,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娄底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