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州动态:
省为民办实事检查组
调研郴州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项目
11月5日至6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考核办、省为民办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办、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郴州市苏仙区、北湖区、嘉禾县、桂阳县,对2013年及2014年为民办实事的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进行了调研。实地调研了北湖区、苏仙区的七星农贸市场、罗家井商贸城菜市场、苏园农贸市场、石盖塘农贸市场、桂阳县桥市农贸市场、和平农贸市场和嘉禾县2014年将申报的为民办实事的石桥农贸市场。
调研组实地对为民办实事的农贸市场的布局、规划编制、功能定位、交易摊棚、市场道路、摊位布置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对农贸市场在基础设施的装修及布局、对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风设施、卫生设施、消防安全设施、营业设施、检测设施、管理设施等情况对照验收标准进行了现场指导。调研组对新建的石盖塘农贸市场提出了要加快进度,注意施工安全的要求;对石桥镇农贸市场认为有必要实施标准化改造。同时对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财政投入资金不多,实施效果良好,是一项值得肯定的民生工程项目。
(省商务厅 供稿)
衡阳市2013年为民办实事
数据评估工作全面铺开
从11月开始,衡阳市全部20项为民办实事工作大都接近尾声。为全面规范各项指标的数据评估工作,日前,该市统计局就实事评估工作向各市直责任单位和县市区发出通知进行明确规范,标志全市本年度实事评估工作全面铺开。
通知明确了评估时间,各项指标必须在12月15日前验收完毕。同时重点强调了评估工作的组织、程序、方法和廉政规定等,重申评估由市直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尽量简化程序,减轻基层负担,明确廉政纪律,优化评估方法。评估可以采取部分抽查、全面检查和委托县区统计局评估三种方式进行,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市2013年为民办实事数据评估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统计部门的任务。
(衡阳市统计局供稿)
省农办主任蔡建和来湘潭市调研农村沼气工作
近日,省农办主任蔡建和、省农村能源办主任崔国强来湘潭市调研农村能源实事工作,该市副市长戴德清参加陪同。
省调研组视察了湘潭县石潭镇中塘服务部网点建设和梅林桥镇郭家桥村秸杆沼气集中供气项目。石潭镇中塘服务部网点2012年被评为“省级示范网点”,现有专门仓库,能源器材齐全,可服务农户2000余户,同时还建设了200立方米中型沼气工程,新引进安装移动式沼气池、气囊式沼气池及不锈钢式气柜沼气池,安装了4盏太阳能路灯。梅林桥镇郭家桥村秸杆沼气集中供气项目是我省沼气建设史上第一个秸秆沼气集中供气项目,总投资约450万。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水稻秸秆600吨,处理猪粪水2500吨,年产沼气15.33万立方米,供气400户,可满足400户农户的生活用能需求,每年可节约燃料费用近20万元。
通过实地调研,蔡建和对该市农村清洁能源的建设发展及技术创新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湘潭市要抓好秸秆沼气集中供气项目建设,整合农口系统项目资源,总结工作经验,将联户沼气工程推广至全县、全市,让更多老百姓受益,并打造出更多亮点工程。
(湘潭市统计局 供稿)
★ 县(市、区)动态:
韶山局三大举措做好为民办实事考核数据评估认定工作
为做好本年度的为民办实事考核数据评估认定工作,韶山市统计局采取了三大举措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完善数据评估认定工作制度。为使工作落实到位,该局制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为民办实事考核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重申了在评估认定工作中要坚持的“现场检查制度、质量抽查制度、公示制度、综合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基本制度,确保考核数据真实、可信。
二是严格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程序。在数据评估认定工作中,该局严格坚持为民办实事数据评估工作的“察看现场、公示项目、综合评估、认定验收”等步骤,凡未经统计部门评估认定的考核指标数据或评估程序不规范、评估资料不齐全、评估方法不科学的,一律重新评估或不予认可。
三是规范数据评估认定资料整理。通过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资料整理的内容和要求,确保资料整理规范严谨,评估结果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湘潭韶山统计局 供稿)
湘乡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兴旺
主持召开实事工作推进会
近日上午,湘乡市为民办实事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实事考核办副主任、市统计局局长张琼就2013年全市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进行通报讲评并对湘乡市为民办实事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情况安排部署。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兴旺作总结讲话,指出,一是在认识上要做到不糊涂。为民办实事工作是一项从上到下考核严格的政治任务,为群众办实事是应尽的职责,在认识上绝不能有半点含糊;二是在措施上要破难题。积极破解进度、资金、质量等难题,抢抓工程进度,确保在11月底之前完成任务,争取筹措资金,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狠抓项目质量;三是在协调上要有合力。各职能部门要提供优质服务,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四是在宣传上要出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辟专栏、进行专题宣传等方式集中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五是在考核上要动真格。要进一步强化考核,实行追责制,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会议虽简短,但与会人员都感到肩上压力不少,纷纷表示将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兑现承诺。
(湘潭市统计局 湘乡市统计局 供稿)
龙山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为民办实事项目惠及4.5万贫困对象
截至2013年10月底,龙山县扶贫办已全面完成省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发放扶持资金1800万元,覆盖全县33个乡镇217个行政村(社区),帮扶11604户贫困农户,惠及4.5万贫困对象,给扶持对象落实帮扶项目,种植业50999亩、养殖达199836(头、只、尾)。
龙山县扶贫办为做好2013年“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民办实事)工作,始终坚持“突出重点、成片推进、分批扶持、适进适退”的原则,按照“瞄准贫困人口、整户识别、帮扶项目到户”的方式,采取“群众票决与集中决策相结合”的手段,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力争让广大贫困农户真正得到实惠。
一是深入开展前期调研。在2013年3月,龙山县扶贫办通过座谈、走访、问卷等方式,在桂塘、咱果、贾市、内溪、隆头、苗儿滩、洗车河七个乡镇、63个村开展调研,广泛征询群众、村、乡两级干部对今年全县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意见,为后期具体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6月中旬,龙山县出台了2013年“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按照突出重点成片推进原则,确定在桂塘、咱果、贾市、内溪、隆头、苗儿滩、洗车河、他砂、靛房9个乡镇、30个高寒山区村、30个整村推进村中,开展今年“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民办实事)工作。
三是精心组织安排部署。6月下旬召开了龙山县2013年“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民办实事)工作动员大会及培训会,全面部署“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项目村(社区)成立了贫困对象识别评议小组。各乡镇均召开了班子会议和村主干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布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民办实事)工作。在贫困对象的识别过程中,严格按照“申、调、识、示、核、审”六个识别程序进行。
四是加强督查联审整改。8月,龙山县扶贫办组成4个工作组,用时一个月,对今年“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情况,进村入户进行了督查,共督查27个乡镇、154个村(社区)、2244户。对扶贫对象识别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力争让政策不走样,同时,县扶贫办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各乡、村(社区)已识别出的扶持对象进行联审,凡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进行整改。
五是强化帮扶项目落实。在所有扶贫对象帮扶过程中,乡镇扶贫办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地理优势,帮扶所有受扶持的贫困农户确定适合家庭发展的种养业项目,制定帮扶措施,切实为其解决资金、市场、技术等方面的难题。加强项目的跟踪服务,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扶持的贫困农户可以优先享受扶贫部门实施的有关到户的扶持项目,加快所有扶持对象脱贫致富的步伐
(湘西龙山县统计局 供稿)
★ 经验交流:
龙山县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提前完成
近年来,龙山县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构筑“三大平台”,致力“三项创新”,破解“三个瓶颈”,全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县城乡困难群众的保障网络,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兜底保底功能持续凸显,上级分配给民政部门的各项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构筑“三大平台”,增强社会救助能力
建好队伍,夯实社会救助基础平台。一是加强县级社会救助机构平台建设。在全州率先实现县社会救助局机构升格,设置为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设城乡低保股、城乡医疗救助股、五保管理股、临时救助股4个股室,人员编制10名。二是加强社会救助基层平台建设。在全县34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站,安排了办公室,配备了社会救助工作专干;在人口最多的民安街道办事处分社区设立了5个城区民政工作站,每个社区派驻了2名专职低保工作人员。为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确主体,夯实农村五保供养平台。率先在全州完成了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明确了敬老院的法人主体、资金来源和资产归属;严格财务管理,实现了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实行会计、出纳分设,院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确保了敬老院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安全有效使用。
完成转型,夯实城乡医疗救助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经历了探索起步、全面推广和逐步完善阶段,完成了从单一大病救助,到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临时医疗救助、资助参合参保、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转型,建立了覆盖全县“一站式”结算平台,医疗救助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在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合参保方面,在省、州出台政策之前,提早启动,多方筹措资金,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大病靠拖、小病靠挨”的局面。
二、致力“三项创新”,增强社会救助实效
实行听证评议,创新城乡低保管理机制。为避免“错保”、“漏保”等现象,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一是严把城市低保准入关,实行民主听证评议。听证评议制度规定:听证会首先由低保申请家庭代表陈述申请理由,再由低保核查员报告入户调查情况,最后由听证评议小组成员对低保申请进行评议并当场无记名投票表决,评议结果当场签字确认;凡同意票数未超过三分之二者,退回申请家庭低保申请。听证结果张榜公示七天。听证评议小组由省党代表,州、县人大代表,州、县政协委员、社区居委会主任、退休老干部、低保户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今年1月,对去年提出城市低保申请的112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了听证评议,并邀请县纪委工作人员为公证员,进行全程监督;其中61户通过了听证评议,3户放弃听证,48户没通过听证。目前,全县共纳入城市低保对象9208人。二是严把农村低保准入关,突出抓好动态管理。着重在“常态”上下功夫,把日常动态管理与年度核查有机结合,不定期对新申请家庭开展入户调查,定期对原对象进行年度核查;乡镇各村均组成7人以上的村民评议小组对新增对象进行评议,对评议确定对象进行张榜公示,并将评议、公示资料存档备查。确保阳光公正,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前,全县共纳入农村低保对象48830人。
实行“星级”管理,创新农村五保服务模式。出台了《龙山县民政局关于创建“星级敬老院”的活动方案》,从院务、财务、膳食、安全、卫生、生产经营6个方面,对敬老院管理目标进行了细化量化,明确了等级划分、考评程序、奖惩措施等内容,并通过调研、指导、走访等形式,督查活动开展情况,在全县敬老院中,掀起了一股比服务、比管理的热潮,五保供养水平显著提升。
努力提标扩面,创新城乡医疗救助方式。自《龙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先后两次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住院医疗救助方面,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住院救助比例达100%,城乡低保对象及低收入困难家庭按乡(镇)级、县级及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类别,报销比例分别达65%、50%、40%,年度最高救助额1万元。临时医疗救助方面,自付住院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城乡低保对象及低收入困难家庭,按2万以内、5万以内、10万以内、10万元以上四类标准,分别给予2千、3千、5千、1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方面,率先将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重特大疾病纳入救助范围,包干内费用由新农合承担80%,民政医疗救助承担20%。2012年,全县共有11名先心病儿童得到有效救助。随着医疗救助水平的逐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三、破解“三个瓶颈”,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临时救助重心下移,破解乡镇信访救助瓶颈。加强基层民政规范化建设,摸索乡镇(街道)为主、民政指导的临时救助模式,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实行捆绑管理。乡镇(街道)直接进行临时救助,并按月上报救助情况,民政按季下拨临时救助资金,实现了重心下移,确保了临时救助及时有效,上访人员大幅减少。
积极救治精神病人,破解社会管理维稳瓶颈。去年,首次对县域内精神病患者进行了摸底调查,完成了全县1340名精神病人的信息录入,将其中肇事肇祸的重症精神病人送入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治疗,对新农合报销后的住院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部予以救助。目前,已有47名重症精神病患者送入湘西州荣复医院进行治疗。有效缓解了贫困重症精神病人家庭医疗费用和维护社会稳定压力。
编织养老保障网,破解社会老龄化服务瓶颈。努力编织政府养老、自给养老和社会养老“三线交叠模式”。近年内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改扩建、新建了33所敬老院,农村五保对象增加到2649人。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全县33所敬老院普遍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基地,全县院办经济年纯收入近200万元。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目前,拟投资3000万元、设床位300张,集住宿、膳食、医疗保健和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龙山县沁春园老年公寓”已完成项目报批手续,进入征地拆迁阶段。
(湘西龙山县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