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调查数据的质量,祁阳县在调查登记工作结束后,采取“四查”方式,,有效地推动了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自查。即先由各镇调查员进行自我检查。该县要求调查员在完成每天的登记任务后,利用晚上时间对当天登记的调查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入户核对,并据实更正。同时,在登记工作结束后,要求调查员对自己登记的调查表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二是互查。即相互开展交叉检查。该县要求各镇在自查结束后,紧接着由各镇调查指导员组织调查员按专项分成若干组,集中三天时间,组与组之间进行交叉检查。三是议查。该县要求各镇在上交调查表前,先由各镇调查指导员召开由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议查登记的质量。四是核查。即由人调办及统计局人员对各镇上交的调查表进行检验核对。该县从11月11日开始,组织人调办及统计局人员分成六个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各调查小区的调查表逐栏逐条进行核查,确保了复查的质量和效果。
[祁阳县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