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湖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精神,向全省各市州县政府、省直各部门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不仅可以摸清2000年人口普查以来全省人口变动情况,还可以准确反映各地区常住人口数据,全面反映人口与经济、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制定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展略、“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同时也是适应国家统计局改革地区GDP核算和发布制度的需要。
《通知》强调,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省政府成立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此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并要求各市州县建立相应机构,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通知》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保障1%人口抽样调查的工作条件,做好工作人员的选调和招聘,保证调查队伍的素质。开展调查所需的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
《通知》要求,各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查数据质量,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研究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给调查工作带来的影响,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千方百计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对在调查中弄虚作假,或以各种手段干扰调查的,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