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勇说,2005年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统计局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的意见》。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市州下算县级GDP工作,并启动了普查年度对市州GDP的下算工作。建立了按季定期发布GDP数据制度,及时在媒体公布,使社会公众更多地享有对GDP核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我省在2005年年报和2006年定期报表中全面推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对涉及企业的各项统计制度进行整合,消除不同统计调查制度对同一企业的重复布置、重复统计,实现企业统计调查的统一布置、统一搜集,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还结合当地实际,新建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方法制度。
他说,统计法制工作开拓了新领域,统计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2005年,全省共对5784个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275件,895个统计违法单位受到行政处罚。省市两级统计部门加强了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工作,共举办曝光新闻发布会15次,曝光124个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社湖南分社及各地方新闻媒体对这一做法都进行了充分的报道,社会各界反映很好。
积极推行统计代理制。统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统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