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湘办发〔2007〕2号),对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实行目标考核和奖励,明确要求省统计局牵头负责新型工业化的数据统计和审核评估认定。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湘办发〔2007〕2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加强对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夯实规模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建立健全规模工业数据质量评估认定制度。加强部门联系,组织好本地区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审核,确保考核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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