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严格数据质量管理
加强对基础数据的管理。省统计局党组研究决定,2007年为湖南统计数据质量年。各级统计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数据质量年活动,加强基层数据、基础数据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真实可靠。要实行统计数据质量"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审核、备案制度,把统计数据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认真搞好数据评估认定。各级统计部门要实施总体控制、下管一级、专业联动,做好对下级数据的评估认定工作。
加强对部门数据的管理。要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对重点部门的统计工作,要定期进行核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做到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
规范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各级统计部门要树立统计数据是公共产品,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意识,加大发布力度,规范发布管理。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统计数据发布制度,严格按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并作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严格统计执法监督。各级统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法》赋予的权力,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蓄意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等违法乱纪行为,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不断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增强统计部门对弄虚作假行为的预防、鉴别和处理能力。要加大统计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依实统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