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抓好"三个基础"的具体举措。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要按照省委春贤书记提出的"抓好统计基层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精神,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攻坚克难,狠抓落实。
充实力量,着力健全基层统计机构。我们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统计基层机构建设,克服基层统计机构"作用不大,可有可无"的错误观念,进一步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乡镇(街道)统计站建设,力争3年内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有专职统计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基本办公设备的统计机构。要建立健全大中型企业和开发区的统计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县级统计机构,力争实现县(市)区统计机构单设。加强地方调查队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增加投入,着力解决基层统计工作条件。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增加对困难地区基层统计部门的经费补助,保证日常工作顺利开展。要采取省、市、县共同负担经费的办法,逐步做好乡镇(街道)统计站计算机的配置工作。进一步加快县级统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
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本地区统计工作负总责的责任,进一步整合资源,将本地区全部统计工作纳入一体化管理,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要着手研究制定县级统计机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考核评价办法,做好县级统计机构统计基础工作达标的申报、评估、验收工作。要结合各地实际,做好统计报表清理工作,宜减则减,努力减轻基层负担。要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关心基层统计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