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将组织完成的统计年报、季报和月报多达400余种,其数据是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晴雨表”。为确保真实可信,要强化五项措施。
一是把好企业统计口径。要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房地产企业统计标准,严把各类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进出关,确保统计对象口径可比。
二是严把数据评审关。严格实行统计数据质量“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审核、备案制度。对重要统计数据,坚持实施总体控制、下管一级、专业联动,认真做好对下级数据的评估认定。
三是管好数据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重要数据如GDP、工业增加值、节能降耗、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数据,必须经上级统计部门评估认定后,方可对外发布,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大力开展统计巡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查处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坚决予以曝光。
五是推广联网直报。加快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积极稳妥地扩大工业、贸易、房地产等企业联网直报范围,从技术上减少人为的干扰,避免手工操作的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