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距离正式普查登记的日子,只剩半年时间了,时间紧,任务重。按国家普查方案的统一进度要求,从现在起到11月底,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全面落实到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这次普查的组织实施原则是“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国务院经普办要求,省级普查机构最迟要在5月底组建完毕,省以下机构组建最迟不晚于6月底。我们要加快进度,确保有人办事。有普查任务的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也要成立普查机构,负责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已明确,将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签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今天,来山常务副省长将与各市州分管副市州长签订责任书,为全省各级作出表率。会后,请各地各部门逐级抓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到人。
二是抓紧落实经费,及时准备和下发普查物资。这次普查需要印发大量的普查登记表格、操作手册、培训资料和宣传资料,需要组织大规模的培训、试点、宣传和数据处理工作,全省还需要动员约24万名基层普查员开展现场入户登记,这些都要有经费支持。其中,基层普查员的工作十分辛苦,基层的财力又更加困难,他们的报酬问题如何解决,已成为这次普查能否按质按量完成的关键。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要求,抓紧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并努力向基层倾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普查所需的大量物资,各级要合理分工,分级准备。对重大项目的采购,一定要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基层所需的各种普查物资务必于今年11月中旬前发放到位。当然,各级普查机构也要注意勤俭办普查,力争少花钱,多办事。
三是强化质量意识,全程把好普查数据质量关。普查结果是否真实可信,是检验这次普查成败的根本标准。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做到块块有人包,条条有人管,关口有人把,把经济普查各个环节上的工作做细做好。特别是针对经济普查涉及部门多,普查结果将需要多部门数据相互验证和联审的要求,从现在起,就要加强部门联系,提前衔接,对问题和隐患早发现,早解决。要把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投入到第一线,严把质量关。全省要分级分阶段开展经济普查的绩效考核,及时通报,促进工作上水平。
四是扎实开展普查试点,逐级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经济普查涉及行业多、涵盖范围广、情况错综复杂,很多新兴行业没有现成的调查方法可供借鉴。试点抓得好,就可以为正式的普查探路子,摸经验,树样板,练队伍。省经普办将在7月份组织开展省级试点,各市州、县市区也要开展试点。试点情况要及时通报,试点经验要及时推广,以利于层层树立信心,取得经验,找到办法,提高普查工作的质量。
五是认真做好人员选聘,确保操作要领培训到位。普查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关键。各级普查机构要特别注意选聘那些素质较好、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同志加入普查队伍。选定后要采取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方式,组织好培训。对基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最迟不得晚于今年12月中旬完成。同时,各级要加强现场巡回检查指导,积极开通网上答疑、电话热线,方便基层人员咨询。普查员经过培训后,由普查机构发证,持证上岗。在普查结束前,不得调动普查人员从事普查以外的工作。
六是细致做好清查摸底,确保现场登记不重不漏。今年12月中旬前,要完成对所有普查对象的"地毯式"清查摸底,为明年的普查登记奠定基础。县级普查机构的任务最重,要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结合当地工商、编制、民政、税务等部门近两年的登记、变更、注销和年检资料,分小区进行全面的清查摸底,收集整理好本辖区的普查对象名录和有关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并据此分类造册,划分普查小区,指派普查人员。
七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这次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社会动员,特别是这次普查涉及全部个体经营户,必须通过大规模的宣传动员,消除他们心中的种种顾虑,做到如实申报。从现在开始,宣传工作就要逐步升温,到今年12月形成高潮。在内容上,突出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强调依法普查,如实登记。在对象上,主要面向企业、社区、个体经营户,让经济普查家喻户晓,让普查的意义深入人心。在形式上,力求做到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动员,让标语、横幅、文艺宣传等一齐上。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资料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要依法查处,组织新闻单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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