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普办为了搞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下发了《衡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衡农普办〔2007〕14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市农普办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普查工作实绩为依据,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在具体的评选操作中,各县市区始终坚持两个倾斜:即向最基层的农普工作人员倾斜和向农普业务骨干人员倾斜,把真正为农普工作作出贡献的同志评选上来。经过两个多月的紧张评选工作,从207个参与普查的乡镇街道农场中共评选出31个国家级、31个省级、57个市级先进集体;从县及县以下5万余名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中评选出99名国家级、94名省级、458名市级先进个人,县及县以下农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得到圆满完成。
[衡阳市农普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