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本站专栏 > 湖南省第一次经济普查 > 市县动态
阅读技巧 阅读技巧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
 


关于对《湘潭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2004年度考核评比办法》征求意见的函

潭经普函[2004]02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4-04-26 10:38:3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湘潭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2004年度考核评比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于2004年4月30日前将意见用FTP的形式上报湘潭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
 
湘潭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2004年度考核评比办法
(征求意见稿)
(总分200分)
 
    为了促进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协调开展,确保我市普查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时间:2004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一)机构成立及运转情况(总分30分):
    1、成立领导小组(总分5分):3月底前成立了县、市、区级领导小组(3分),5月底前组建好镇、街道级经济普查机构(2分)。
    2、普查办公室人员人数(总分5分):专职人员人数:湘潭县、湘乡市均不少于10人,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均不少于6人,高新区不少于3人,达不到要求的,按不足人数的比例扣分。
    3、争取部门支持情况(总分5分):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一般,只担任成员,不给钱、不派人的适当扣1-2分。
    4、召开会议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对工作部署情况(总分10分):
    ①4月10日前召开了县(市)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座谈会议(3分),4月10日后召开会议(1分)(会议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
    ②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研究(3分),会议次数居全市各县(市)区末位的扣1分(以会议记录为准);
    ③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2分),从未召开的扣2分(以会议记录为准);
    ④对市局所有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及时(2分)。
    5、对乡镇、街道进行督查(总分5分):联合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政府名义进行督查的记5分,统计部门单独督查的记3分。

    (二)经费落实情况(总分30分):经费预算报告详细,纳入了县、市、区财政预算,经费到位早,经费充足。按实际到位经费占本县(市)区2003年经济总量比重计算得分。

    (三)宣传发动情况(30分):
    1、有详细的宣传方案,计划周密(5分);
    2、宣传声势大,形式多样,举办宣传一条街、宣传窗、横幅、放气球等活动(15分);
    3、举办了宣传周活动(5分);
    4、编发了《工作简报》(5分),按市经普办要求每月按时上报工作动态情况(5分),缺一次扣0.2分。

    另加分内容:(加记分不封顶)
    ①平时主动及时上报普查工作信息,每条加1分;
    ②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络媒体积极投稿,采用篇数多,宣传效果好,按采用级别和篇数加分:(同一篇按最高采用级别加分,不计重复采用分)国家级采用记2分/篇次;省级采用记1分/篇次;市级采用记0.5分/篇次,县(市)区级采用记0.2分/篇次。

    (四)试点情况(总分30分):
    1、有详细的试点方案,措施得力,试点成功(15分);
    2、试点工作细致,通过试点发现新问题,对省、市试点方案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15分)。

    (五)人员选拔与培训情况(总分20分):
    1、选拔基层普查员工作细致,选拔出的普查员素质好(10分);
    2、对基层普查员培训方案详细,培训资料印制完备,培训效果好(10分)。

    (六)物资准备情况(总分15分):
    1、办公、文秘用品印制、准备充分(3分);
    2、普查员证书、资料准备充分(2分);
    3、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配备完整,能够满足数据处理要求(10分)。

    (七)基本单位清查(总分30分):
    1、普查小区划分:有普查小区划分细则,普查小区划分合理,清楚,无死角,无重复(15分);
    2、单位清查摸底工作细,无遗漏(15分)。

    (八)其他工作(总分15分):
    1、日常文件、资料上报及时,文件整理归档整齐、及时(5分);
    2、拟定工作计划周密(5分);
    3、制定了普查办人员岗位职责(5分)。

    四、表彰:

    根据考核分数,对2004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评出2-3个先进单位,由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整个普查工作评比的依据。
 

     
   
 

 ◎  湘潭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制订对各县市区考核评比办法 (04-26)

 ◎  湘潭市经济普查工作在统计局内网设专栏 (04-23)

 ◎  湘潭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督查湘潭县经济普查工作 (04-23)

 ◎  湘潭县已有十个乡镇成立经济普查机构 (04-23)

 ◎  湘潭县河口、中路铺等乡镇成立经济普查机构 (04-23)

 ◎  湘潭雨湖区经济普查工作得到市督查组好评 (04-23)

 ◎  湘潭市建立经济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04-23)

 ◎  湘潭市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组长人员名单 (04-23)

 ◎  湘潭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对县市区经济普查前期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04-23)

 ◎  湘乡市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到位 (04-15)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发表评论】  

如有任何意见和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 web_hn@stats.gov.cn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统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