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石门县壶瓶山镇举办了基本单位清查摸底培训班,在培训班上就如何搞好基本单位清查摸底采取了“四定”措施。
一、定责任。以管理分局为单位对全体国家干部进行了分工,由管理分局局长负总责,明确一名国家干部或站办所工作人员担任各村清查指导员。为确保清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不重不漏,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还分别明确了一名党委副书记和镇经普办工作人员加强与各分局的联系,在工作责任上实行“四包”:包宣传发动,包技术指导,包资料收集,包上下联系。
二、定范围。针对壶瓶山镇经济成分复杂,基本单位面广,工商户数较多的客观实际情况,对基本单位的清查摸底进行了统一界定,除流动商贩、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由业主所在普查区进行清查外,其余各个行业均由服务处所所在普查区清查(包括外来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凡是我镇前往外地从事其他产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且有固定处所的,由其所在单位清查。
三、定措施。在培训班上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办公用品、行为举止、操作程序也进行了规范:一是规范装备,镇政府拿出1100元资金,为各村普查员购发了袋子、纸笔、橡皮等必要的办公用品。二是规范程序,就清查登记中如何进门、如何发问、如何登记等有关问题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三是规范操作,规定普查员进村入户后首先说明来意,其次宣传政策,再次讲清做法,达到摸清底子的目的。
四、定要求。要求每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达到“五高”,即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具体行动上高度一致,时间安排上高度缜密,相互协调上高度配合,数据质量上高度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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