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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统计执法为经济普查保驾护航

湖南省统计局         2004-09-20 17:39:23   

 

    9月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进入了实施阶段,这标志着经济普查入户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了保证普查的顺利进行,常德市统计局认真宣传贯彻《统计法》及两个《条例》在统计执法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                    
    一是市统计局法规科在各区县(市)经济普查培训班上为经济普查员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二是常德市统计局对市城区十个单位不能按要求报表的单位实施了催报。在催报过程中,法规科科长上门宣讲《统计法》及两个《条例》,使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催报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制定了“清查摸底阶段拒报情况记录”表,作为统计执法的辅助工具。在表格上列举了《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相关法条内容,起到了提示和宣传作用。当普查员入户二次以上,被调查对象仍然不填报清查表时,普查员就要填写一张拒报记录表,市统计局就会对此类单位发出催报通知书,进入统计执法阶段。                             

    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已经在全市全面展开,常德市统计局已经做好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为武器,为经济普查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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