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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出台经普工作年度考评办法

湖南省统计局         2005-01-06 12:00:51   

 

    为使全市各区县(市)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落实经普责任制,全力做好2005年经普工作。目前,市经普领导小组发文出台了《益阳市2005年度经济普查考核评比办法》。该办法主要考核各区县(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考核时间为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主要考核内容有人员到位与部门配合、传达会议精神与上报信息及培训情况、经费落实情况、物质准备、宣传和普查数据质量等七大项。考核内容及具体评分条件在总结上年考评办法经验的基础上,其内容更具体,评分更具操作性。评分办法增加了区县普查机构“自评分”内容,采用“标准分”、“自评分”和“市评分”相结合的综合评分办法,更具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全面反映和考评各区县普查机构工作实绩提供了科学依据。

    考评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励各区县普查机构努力工作,为全面完成年度经普工作任务提供有效保障。


 

     
   
 

 ◎  益阳市局领导组成6个督查组督查区县经普工作 (01-06)

 ◎  益阳新闻媒体争相采访报道经普信息 (01-06)

 ◎  益阳经普宣传日红红火火 (12-31)

 ◎  益阳:中央省市单位积极开展经普宣传活动 (12-31)

 ◎  益阳经普宣传再掀高潮 (12-29)

 ◎  益阳:大雪纷纷飘 经普培训忙 (12-29)

 ◎  益阳落实省电视电话会议行动快 (12-28)

 ◎  益阳:普查准备充分 督查领导满意 (12-28)

 ◎  安化县政府动用各种媒体掀起经济普查宣传高潮 (12-24)

 ◎  益阳经普数据质量控制有所举措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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