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经济普查的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及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市经普领导小组和市统计局党组研究决定,市统计局领导对全市经普工作实行分县负责督查督办。主要督查内容包括:普查登记业务培训、普查登记进度、经普宣传、经普经费年度预算、进一步查遗补漏和经普数据衔接等情况。
督查组将于元月5日至元月8日对全市8个区县市的经普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将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普查登记情况、掌握普查登记质量的同时,还将注重各种具体问题,并提出指导解决意见与办法。通过对各区县(市)经普工作的督查,将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普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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