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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28日,永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分6个小组,分别由市经普办正副主任带队,对全市11个县区经济普查登记、审核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检查的方法是听(听汇报)、查(查看有关资料)、核(入户走访、逐户逐项核对)。每个县区抽查了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各二家,交通邮电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各一家,城关镇一个社区或一条街道、一个普查小区、乡镇的一个行政村。
永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就检查情况发出通报。通报肯定了前段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推介了祁阳、东安、江华等县确保审核质量的先进经验。祁阳县在审核工作中采取了“五查四审”制。五查:以街镇为单位,实行普查员自查、普查员之间互查、普查指导员议查、普查区之间联查和普查机构组织抽查。四审:普查员初审、普查指导员或普查机构人员复审、统计专业人员重点审、专业技术人员或普查机构人员机审。东安县在普查员初审、普查指导员复审的基础上,采取了集中审(乡镇普查业务骨干集中到县经普办审核)、统计专业人员再审、县经普办负责人重点审的“五审”制。对问题较多、审核不合格的表坚决退回重登重填。经五审合格后方可上机录入。江华县建立了三大保障体系,即分组负责与专业相结合、初审与复审相结合、国家质量标准与省市质量标准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并按照国家经普办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制定了数据处理与质量控制方案,确保审核工作和数据处理质量。
通报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
1.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县区经济普查机构内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任务、责任分解、落实、检查不到位,工作要求不严,安排不细,致使登记、收表、审核工作进展慢,质量不理想。
2.少数乡镇、社区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愿做艰苦细致的走访、入户、调查工作,应付了事,造成漏统漏登现象。主要是私营小企业、出租房、营运车辆、摩托和流动摊贩漏登较多。少数普查员填报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表时不入户询问,有代填代报代签字的现象。
3.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配合程度不高,少报、瞒报和不愿签字认可的现象较普遍。私营企业瞒报产值、利润和销售收入较严重,个体经营户主要是营业收入和利润少报、瞒报。部分中央、省、市属单位的配合、支持也不够,有的经多次催报仍不按时报送普查表。
4.少数县、乡、镇由于经济普查业务培训不扎实,部分基层普查员业务素质差,对普查表指标含义理解不清,填报差、错、漏的现象较多,加大了审核和数据处理工作难度。
通报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1.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对前段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要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原因,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快整改到位。
2.各县区要按照已签定的经济普查责任状认真抓落实,克服厌战情绪,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领导联系乡镇、社区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在开展查遗补漏、应登尽登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大工作力度,把握进度,争取与全市、全省同步。
3.要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基层检查,发现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县区统计部门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各专业协调沟通,发挥专业优势,全力以赴投入质量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任务落实、领导精力、专业人员、质量保障措施四到位。
4.充分运用《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这一法律法规武器,对拒报、瞒报、累次迟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执法检查,认真进行查处。每个县区于3月底前上报1~2个典型案例,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法规检查组要通过查处、通报或公开曝光,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确保全市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永州市经普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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