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市经普办下发《关于印发<益阳市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责任制>的通知》(益经普办[2005]7号)。责任制明确了市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小组组成人员;明确了评估小组的工作责任及评估小组各成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同时,也要求成立县级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小组,并明确规定了县级评估小组的具体工作责任。
评估责任制明确规定了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按分级评估、逐级评估、专业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原则。特别对个体经营户普查数据的审核、调整和评估等一并纳入各专业评估成员的工作职责,在专业评估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综合评估工作。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操作性,还制定了八套评估表作为各区县(市)、各专业撰写评估报告的参考内容。
[益阳市经普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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