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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经济普查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湘经普办[2005]11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5-03-31 18:00:03   

 

各市州经济普查办公室:
  
  当前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收表、审表、上报的紧张阶段,据了解,各地在普查表的审核、修改、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县经普办在审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必须由基层单位重新填报,如只做小的修改,需由基层单位盖章。基层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必须保存一套普查填报表,并确保基层单位和各级普查办所保存的普查表与计算机内保存的数据完全一致。

  二、对监狱、电力等省内抽条进行普查的部门,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普查办与部门联合发文的要求,除单位清查表报送当地政府普查办外,其他正式普查表一律只报所属主管部门。各级政府普查办已经收集了正式普查表的,不能进机汇总上报。所需数据将由省普查办审定后统一返馈各市州。

  三、在普查报表上报期间(第一批从4月1日至4月10日),各市州经济普查办公室和各专业组要16小时(上午8:00—晚上12:00)留人值班,并登录在Windows Messonger上。请各市州经济普查办公室将联系人、联系电话于4月1日报省经普办业务组。
                             
二00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关于反馈经济普查单位与专业年报、定报核对不一致的单位名单的通知 (02-28)

 ◎  关于上报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程序中存在问题的通知 (02-23)

 ◎  关于建立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02-18)

 ◎  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一次经济普查问题解答(六)》的通知 (01-28)

 ◎  关于2005年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01-24)

 ◎  关于报送2004年经济普查经费情况的函 (01-20)

 ◎  关于印发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问题解答(五)的通知 (01-06)

 ◎  关于报送经济普查宣传周情况的通知 (01-05)

 ◎  关于印发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问题解答(四)的通知 (01-05)

 ◎  关于利用双向视频会议系统调度工作情况的通知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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