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永州市第三产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一)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8个,就业人员5569人;个体交通运输运营户28044户,就业人员[1]35280人;在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占97.92%,邮政业占2.08%;在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交通运输业占75.92%,邮政业24.08%(详见表1)。

(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企业法人资产合计78206.7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59379.3万元,占75.93%,邮政业18827.4万元,占24.07%;负债合计26176.5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16179.2万元,占61.81%,邮政业9997.3万元,占38.19%;所有者权益合计52030.2万元,其中交通运输43200.1万元,占83.03%,邮政业8830.1万元,占16.97%。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33.47%。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业为27.25%,邮政业为53.1%(详见表2)。

(三)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34824.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24281.8万元,占69.73%,邮政业10542.8万元,占30.27%。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121.1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956.2万元,邮政业1077.3万元。(详见表3)。

二、房地产业
(一)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24个,年末就业人员0.50万人(详见表4)。

(二)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为1471419万元,负债合计为95041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20990万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为64.6%,分行业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为49.7%,物业管理业为29.2%,中介服务业为25.6%(详见表5)。

(三)主营业务收入
2004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为37856万元(详见表6)。

(四)房地产业生产经营情况
2004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业完成投资78577万元;商品房建设施工面积133.8万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积48.8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38.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35.4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28933万元。其中,住宅销售额为22494万元。
物业管理企业在管房屋建筑面积99.4万平方米;中介服务业房屋代理销售成交合同面积2.42万平方米,房屋代理销售成交合同10090万元。
三、批发零售业
(一)单位数及就业人员和商品销售额
2004年末,全市共有批发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478个,就业人员17514人。批发零售业全年商品销售额[2]合计467286万元,其中批发业销售额344802万元,零售业销售额122484万元(详见表7)。
2004年末,全市批发业个体经营户2706户,就业人员7851人,零售业个体经营户48618户,就业人员60764人。

在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和国有独资公司共占33.1%,集体和股份合作企业共占19.5%,私营企业占30.1%,其余类型企业共占17.3%。
在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法人企业就业人员中,国有和国有独资公司共占51.7%,集体和股份合作企业共占17.1%,私营企业占13.8%,其余类型企业共占17.4%(详见表8)。

(二)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全部批发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329055万元,负债合计30488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416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为92.6%,分行业看,批发业为95.7%,零售业为68.8%(详见表9)。

(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全部批发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472421万元,利润总额6095万元(详见表10)。

四、住宿和餐饮业
(一)单位数、就业人员和营业额
2004年全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89个,就业人员5377人,全年营业额[3]20492万元(详见表11)。
住宿业个体经营户共有469户,就业人员1253人,餐饮业个体经营户6376户,就业人员15303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和国有独资公司占34.8%,集体和股份合作企业占6.7%,私营企业占46.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2%,其余类型企业共占10.2%。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就业人员中,国有和国有独资公司占43%,集体和股份合作企业占5.1%,私营企业占32.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6.2%,其余类型企业共占13.6%(详见表12)。

(二)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全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为61295万元,负债合计为3128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0013万元。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负债率为51.0%,分行业看,住宿业为33.6%,餐饮业为59.4%(详见表13)。

(三)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全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0084万元,利润总额-2151万元(详见表14)。

五、其他第三产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4]的法人单位1.04万个,就业人员18.43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64个,从业人员1.43万人,行政事业及其他非企业单位1.01万个,就业人员16.998万人。单位数和就业人员的行业分布(详见表15)。

(二)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合计为 106357万元,负债合计5232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40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2%(详见表16)。

(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24169万元,利润总额-207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中,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及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所占比重分别是7.0%、17.2%、4.0% (详见表17)。

(四)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收入和支出
2004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合计1473989万元,全年收入493567万元,全年支出495013万元(详见表18)。

注释:
[1]就业人员:此次经济普查与常规统计口径不同,常规统计的口径比经济普查口径要大。经济普查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未满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的人员;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的人员;在城镇、农村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如:保姆、家教等。
[2]批发零售业企业商品销售额:指批发零售业企业售予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商品金额,包括零售额和批发额两部分,其中零售额包括售予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的金额,批发额包括售予生产经营单位商品的金额和出口商品的金额。
[3]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指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4]其他第三产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除表15 (其他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外,其他表不含金融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