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推进湘潭市新型工业化健康快速发展,湘潭市统计局不断强化新型工业化统计工作,切实发挥了统计预警、监测、参谋作用。
一是健全机制。结合湘潭市实际,下发了《湘潭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修订)》、《湘潭市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印发<湘潭市规模工业月报数据审核要求>的通知》等。对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工业园区、和大中型规模工业企业等四个层面,分别设定了不同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公正、科学和权威。
二是强化监督。每季度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统计局对考核对象进行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的统计与评估认定并进行分析,将季度考核结果通过会议或电视、报纸予以公布,有力督查和鞭策被考核对象。
三是加强指导。全年先后对全市工业统计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5次,切实提高工业统计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能力水平。对县级统计部门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先后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达30余次,在切实解决问题中提高推进新型工业化水平。
四是规范基础。按新修订的《统计法》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做到数出有据,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制定下发了《致全市工业企业的一封信》,通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对辖区内所有的规模工业企业进行了拉网式自查和重点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研究整改。深入到大中型工业企业进行新型工业化调研与指导,督促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方法,大大强化了工业企业的新型工业化意识。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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