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湘潭市在保证工业经济平稳复苏的基础上,坚决落实各项节能降耗措施,坚持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单位GDP能耗下降5%的目标,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采取各项措施,坚持一手抓企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一手抓企业促进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发展,确保节能目标任务的实现,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单位GDP能耗下降5.4%,“十一五”前四年单位GDP能耗累计降19.71%。
一、全社会节能降耗基本情况
1、已经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88.3%。“十一五”前四年,湘潭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完成“十一五”节能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2005年,省政府下达给湘潭市“十一五”期间的节能降耗目标是: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22%,也就是由2005年的单位GDP能耗2.140吨标准煤/万元,到2010年下降至1.669吨标准煤/万元。向着这一目标,湘潭市的单位GDP能耗连续保持下降态势。根据省统计局和省经委文件通报:2006年,湘潭市单位GDP能耗为2.061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3.71%;2007年,单位GDP能耗为1.969吨标准煤/万元,比2006年下降4.47%;2008年,单位GDP能耗为1.816吨标准煤/万元,比2007年下降7.73%,2009年,单位GDP能耗为1.718吨标准煤/万元,比2008年下降5.4%,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单位GDP能耗下降5%的目标。截止2009年,湘潭市单位GDP能耗已累计完成19.71%,为“十一五”期间全市节能目标完成进度的88.3%。
2、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列全省第六,长株潭第一。2009年,全市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630.5亿元,同比增长13.7%,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等价值)为1083.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7.52%,全市单位GDP能耗为1.71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5.4%,比全省多下降0.3个百分点,列全省第六;比长沙多下降0.87个百分点,比株洲多下降0.02个百分点,列长株潭第一。
3、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列全省第四,长株潭第一。2009年,全市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2005年可比价)334.7亿元,同比增长20.6%,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92.52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97%,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32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4.84%,比全省多下降1.16个百分点,列全省第四;比长沙多下降0.47个百分点,比株洲多下降0.34个百分点,列长株潭第一。
4、单位GDP电耗降低率列全省第四,长株潭第二。2009年,全市用电总计74.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9%,单位GDP电耗为1290.1千瓦时/万元,同比下降4.15%,比全省多下降1.1个百分点,列全省第四;比长沙多下降1.1个百分点,比株洲少下降0.09个百分点,列长株潭第二。
5、一产业能源消费量呈现下降趋势,二、三产业能源消费量呈上升趋势。2009年,全市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69.44亿元,增长5.2%,能源消费量为21.2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3.3%。
二产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313.67亿元,同比增长16.4%,能源消费量为877.16万吨标准煤,增长24.0%。其中,全部工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281.41亿元,增长16.3%,能源消费量为875.55万吨标准煤,增长24.0%;建筑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32.27亿元,增长17.0%,能源消费量为1.61万吨标准煤,增长12.59%。
三产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247.55亿元,同比增长13.0%,能源消费量为65.82万吨标准煤,增长4.64%。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21.77亿元,增长3.61%,能源消费量为32.5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0.4%;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38.72亿元,增长18.4%,能源消费量为20.37万吨标准煤,增长19.5%。
6、城市生活消费耗能呈增长态势。2009年,全市生活消费耗能84.4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5.6%,占全市能源终端消费量的比重为7.8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生活消费耗能38.5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4.7%;乡村居民生活消费耗能45.96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65%。
7、县(市)区单位GDP能耗继续收窄。2009年,湘潭市所属5个县(市)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从制度、从结构、从源头、从一度电、从一滴油、从督查、从宣传上狠抓节能降耗,工作成效明显。
湘潭市2009年各县(市)区单位GDP能耗、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
县(市)区 |
单位GDP能耗 |
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 | ||
指标值(吨标准煤/万元) |
比上年升降率(±%) |
指标值(吨标准煤/万元) |
比上年升降率(±%) | |
雨湖区 |
1.2073 |
-5.53 |
0.264 |
-14.98 |
岳塘区 |
1.2675 |
-5.48 |
0.312 |
-15.16 |
湘潭县 |
1.2935 |
-5.17 |
1.353 |
-13.15 |
湘乡市 |
1.6182 |
-5.26 |
1.764 |
-13.71 |
韶山市 |
0.7876 |
-4.99 |
0.381 |
-12.56 |
二、节能降耗主要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市政府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和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市直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责任分工。建立湘潭市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制定“湘潭市节能目标考核体系实施方案”、颁布全民节能行动公告。二是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体系。将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县(市)区和重点耗能企业,建立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机制,将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三是建立调控机制。充分利用经济调控的手段推进节能。市财政设立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支持节能项目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运用等。设立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加大结构调整支持力度。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利用价格杠杆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
2、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结合我市现状,进一步加大了结构调整的力度。一是大力培育战略性产业。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率的产业项目,以产业结构调整来推动节能降耗。二是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技术、联合攻关等手段,以强化节能为基本取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政策调控的力度,通过环保、能耗标准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强化产业结构向节能化、环保化转变,严把土地、信贷和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必须满足的土地、环保、节能等“六项必要条件”,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项目发展,不断降低高耗能产业在全市产业结构中的比重。
3、加快节能工程建设。一是抓重点节能项目建设。“十一五”前三年,重点支持湘钢150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1号和2号高炉余压发电项目等十大节能技改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形成了每年约30万吨标煤的节能量。“十一五”后两年,重点支持湘钢烧结余热发电,干息焦蒸汽发电,五矿湖铁电炉烟气治理及发电等重点节能项目建设,特别是在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政策协调、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二是抓循环经济项目建设。近些年来,进一步引导企业结合技术改造、工艺调整和设备更新等方面加快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湘钢工业废渣资源化利用工程,湘潭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利用工程;五矿湖铁二十万吨铬渣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和锰硅合金电炉煤气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湘潭电化集团洗涤回收硫酸锰和高浓度硫酸锰溶液回收工程等先后投入生产,均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方面向国家和省里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政府的专项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加大市本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节能降耗,2009年全市共支持节能项目35个,下拨补助资金250万元。
4、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围绕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开展创新性技术攻关和节能减排技术开发。2009年安排科技研发资金12.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65%,比2008年增加0.11个百分点。由科技部门牵头按照湘潭市《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方案》,全面实施“1126工程”,目前“1126工程”已取得重大进展,其中十项关键共性技术,已有“钢铁企业污水生物制剂除重金属回用技术”等6个。完成实验室研究和中试研究,正在实施的有2个,已获省节能减排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的有2个;十项实用技术中,“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技术”等9个完成了推广,另有一项正在进行二次攻关和项目建设;二十个节能减排科技新产品,已有18个完成了项目关键技术攻关并进入产业化生产,还有2个处于技术攻关阶段;六项重大集成应用示范工程,已有3个完成或基本完成建设,有2项先后列入省节能减排科技重大专项,正处于建设阶段,还有一项正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技术攻关。
5、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管理。湘潭市重点调度管理的30户能耗企业,通过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强化调度管理,规范基础管理,使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我市2005年确定的30户重点能耗企业,其中有4户属于“国千家”企业,7户属于“省百家”企业。2009年这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为595.98万吨标煤,同比下降0.3%,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为1.48 吨标煤,与上年基本持平。
6、切实抓好各项基础工作。一是认真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及有关配套法规,筹备组建节能监察和电力执法队伍。由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牵头,组织对“省百家”中的7户企业进行了考核和执法检查,有效地推进了节能监管工作,二是开展节能宣传,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节约能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刊播节能公益广告,进行节能系列报道,宣传节能动态和节能典型等。三是加强各项基础工作,继续整合市节能中心资源,建立和完善我市节能服务、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体系。进一步完善了能源统计制度,充实了能源统计力量,积极组织重点能耗企业和县(市)区的能源专干进行了统计报表填报系统培训等。四是实施节能奖励制度。去年年底,我市从节能专项资金中拿出30多万元对在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用电工作以及节能目标考核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了表彰奖励。
当前,湘潭市节能降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节能监察队伍和机构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节能服务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能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个别企业能耗水平出现反弹,省百家企业中,我市仍有2家企业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这些问题,还需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对策与建议
当前湘潭市主要面临节能目标压力大、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重、整体电耗技改节能任务重、高耗能行业产能仍在扩张、淘汰落后产能难度大、社会层面的节能降耗调控乏力、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困难和矛盾。从节能空间来看,由于全市新上的一些大项目基本上是高能耗项目,近半年全市的能耗总量将会大幅上升,节能空间不大。今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湘潭市要完成节能降耗目标还必须下大力气,为此,就下一步湘潭的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建议:
1、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发展。充分利用这次经济普查的成果,对产能小、能耗高的企业逐步予以淘汰或重组改制,建立和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在新立项目的审批上,对高能耗的生产项目务必严格执行“三同时”,从严从紧,建立项目审批问责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把好评估和审批关,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控制高耗能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努力提高能耗低、附加值高的工业比重。
2、优化工业产业结构,降低工业整体能耗水平。工业作为能源消耗的主体,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节能降耗的影响较大,如何优化产业结构,降低工业的整体能耗水平是湘潭当前直至今后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要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型产业,逐步控制高能耗产业和单位的增加,优化产业集群,大力宣传使用优质高效的新能源,降低环境污染。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提高科技含量,逐步摆脱以消耗矿产资源为主的产业结构,积极探索一条能源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3、积极开发新能源,逐步调整以煤炭为主的能源使用结构。在能源日益紧张的时代,推动新新能源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摆脱当前经济危机的主要措施之一。全国各省市也不例外,虽然国家新能源发展规划尚未最后敲定,但不少省市已经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新能源的发展。特别是地方政府的积极行动表明,各地均想在新能源的发展上抢占先机。湘潭近几年积极开发新能源,已经收到了明显的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如利用沼气发电。截止2009年底,我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8742个,超年目标任务3138个,新建乡村后续服务网点62个;推广太阳能热水器954台、太阳能路灯165盏,建设农村卫生新校园清洁工程7处,新建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6处 。推广使用新能源让乡亲们受益多多,不仅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保护了青山绿水。
4、建立健全节能监察机制,建立节能监察执法机构,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市编办制定上体方案,整合全市节能监测中心资源,加快建立全市节能监察机构和执法体系,明确执法主体,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和监察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突出抓好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加强对全市30家重点企业节能情况的指导和监管,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建立节能项目库,继续抓好“十一五”期间十大节能技改项目建设,并不断寻找和补充新的项目。继续推行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实行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5、进一步广泛开展节能降耗的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约用能、降低能耗”活动,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降耗工作机制。要大力通过各种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节能宣传活动,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促进全社会管理节能工作。树立先进的、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努力营造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全市节能降耗任务艰巨,社会责任重大,务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可行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推动“两型社会”节能降耗全民行动深入发展。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 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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