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长沙市全社会用电量为13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比1-8月回落1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增长0.79%。
从分类看,1-9月,第一产业用电量7.0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1%。第二产业用电量54.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增幅比1-8月回落2.9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50.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3%,增幅比1-8月回落2.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为32.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6%,增幅比1-8月回落1.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4.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增幅比1-8月回落0.5个百分点。
从工业看, 1-9月,工业用电量50.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3%,其中,轻工业用电量10.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8%,增幅与1-8月持平;重工业用电量40.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7%,增幅比1-8月回落4.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采矿业用电量2.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8%;制造业用电量31.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16.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
从全省看,1-9月全社会用电量占全省的比重为14.56%,居全省第一。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二位。工业用电量增幅高于全省增幅11个百分点,增幅列全省第一。
从地域看,长沙县、望城区、宁乡县、浏阳市用电量同比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5.1%),分别为17.8%、22.0%、17.7%、27.5%,增速比1-8月增速分别回落0.6、1.1、1.5、0.1个百分点。内五区用电量同比增速低于全市3.2个百分点。
用电量是判定地区经济增长水平和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在最后一个季度的经济运行中,应密切关注用电量走势,使用电量增幅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全力扭转全市单位GDP电耗上升的被动局面。单位GDP电耗下降,才能确保全面实现我市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和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完成。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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