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长沙市全社会用电量为65.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增幅较去年同期回落10.8个百分点。其中,4月份用电量13.2亿千瓦时,仅增长1.4%,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21.6个百分点。
一、三次产业用电情况
(一)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小幅下降。1-4月,第一产业用电量3.2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3%。
(二)第二产业累计用电量基本持平,工业用电量增速减缓。1-4月,第二产业用电量22.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其中,工业用电量为20.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建筑业用电量为1.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
(三)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较快。1-4月,第三产业用电量15.21亿千瓦时,增长14.1%。
二、城乡居民用电量快速增长
1-4月, 全市生活用电量24.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8%,比上年同期提高6.9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为16.08亿千瓦时,增长18.3%;乡村居民用电量为8.34亿千瓦时,增长47.3%。
三、大部分区县工业用电量下降
1-4月,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市增速,其中,长沙县同比增长15.4%、望城区增长44.0%、浏阳市增长22.6%。此外,宁乡县增长4.3%、内五区增长10.2%,增速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市除了浏阳市、望城区外,1-4月其他区县工业用电量不同程度下降,其中浏阳增长9.9%,望城区增长96.6%,长沙县下降3.5%,宁乡县下降11.4%,内五区下降11.7%。望城区工业用电量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线路损失电量增长344%,拉动工业用电量增长58.8个百分点。浏阳市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38%,拉动浏阳市工业用电量增长17个百分点。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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