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节能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发[2008]8号)要求,为全面、准确、及时反映郴州电力生产和用电情况,近日郴州市局下发了《郴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全市电力系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郴统发[2008]38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县(市、区)和县、市、区间电量交换统计(调查)报表制度,制度共分调查内容、调查范围、调查方式、上报时间格式、指标解释和调查表式六个部分。
为使报表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市局于8月15日上午主持召开了有郴州电业局、郴电国际和郴州市经委等单位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上市统计局副局长邓先军对如何搞好电力系统统计数据的及时上报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电力系统统计报表制度已下发到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电网企业、地方电网企业和相关用户。全市电力系统报表制度的建立对推动全市节能降耗统计工作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供稿: 郴州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