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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第二十一期

2009年12月29日

 

[ 来源:    发布: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9-12-30 10:55 ]

 

长沙市专版:

省为民办实事督查组来长督查农村党员远程教育与文化共享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和省统计局等单位组成的为民办实事督查组对长沙市农村党员远程教育与文化共享工程项目进行了督查。省督查组在听取了市委组织部的汇报后,分别抽查了长沙县和望城县的4个村的远教站点。市统计局副局长张罗先全程陪同省督查组到各站点进行了检查,并汇报了全市远教站点建设的特点与情况:一是该市站点管理员大都是大学生村官;二是对站点的后续管理制定了方案和实施细则,将新建站点的运行维护费用统一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解决了重建轻管的问题。省督查组检查后表示该市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与文化共享工程项目建设上谋化科学,安排精心,行动早,布置快、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具体。

长沙市“三项措施”抓好2009年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全年数据评估认定工作

   为搞好2009年长沙市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年终数据评估认定工作,市统计局近日对九个区、县(市)统计局及高新区统计局和26个市直各责任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全年数据评估认定的通知》(长统[2009]100号)。对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的组织、标准、方式、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要求。
   一是行政“一把手”责任制。各区、县(市)统计局、高新区统计局、各主要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可靠。
   二是考核数据坚持四项基本制度。坚持公示制度、质量抽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综合评估制度,确保考核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
   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县(市)、高新区在数据评估认定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对实事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做到数据来源清楚、客观真实。对在为民办实事考核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市统计局将上报市考核办,依据《统计法》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长沙市“四要求”强化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

   近日,长沙市为民实事考核办公室对各区、县(市)考核办、市直各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和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要求搞好调研,科学合理提出明年实事项目,并对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效益。要多想办法,多方筹措资金,把上级的政策资金争取好、利用好,把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好、落实好,把社会资金投入好、筹措好。
   三是为后续项目管理提供必需的条件。对实事项目后续管理在人员力量、经费保障、优化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为项目后续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四是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建立健全后续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完善项目后续管理考核办法。
   同时,通知对部门如何科学地、合理地的提供2010年实事项目,更好地服务长沙经济发展提出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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