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设计第一阶段抽样结果的通知》(国人调办函[2005]4号)精神,现将我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抽中乡级样本单位名单反馈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的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村级抽样框资料收集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馈名单。请各市州5月30日前将抽中的乡级单位名单反馈给各县市区。
2、收集资料。请各县市区根据《湖南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区域划分和地址编码工作细则》和《湖南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地图绘制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被抽中的乡级单位完成。收集抽中的乡级单位所属的居委会、村委会的资料,将编制好的村级单位抽样框,于6月20日以前上报市州。
3、审核资料。请各市州将县市区上报的村级单位抽样框进行审核无误后,于6月30日以前上报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附件:1、湖南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抽中乡级样本单位名单
2、村级单位抽样框表式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