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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杨泰波同志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和《马勇同志关于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前期工作的汇报》的通知

湘农普办[2006]1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6-02-20 17:00:23

 

各市州、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杨泰波同志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和《马勇同志关于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前期工作的汇报》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州、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二日
 
 
 
 
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杨泰波
(2006年1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主要是在领导小组这个层面明确这次普查的意义、任务和要求,部署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刚才,马勇同志报告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总体规划和要求、我省的前期准备进展情况及近期工作打算,各位领导小组成员发表了很好的意见,表示了积极的态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请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研究、细化。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一项大规模国情国力调查。这次普查不单纯是一次农业产业普查,而是一次囊括“三农”问题的全面调查登记,涵盖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各主要方面。搞好这次普查意义非常重大。
    1.  近10年来“三农”的发展变化情况,要通过这次普查做出全面科学的历史判断。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之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从我们湖南的情况来看,全省农业产业化已经推进了10年。一个区域化、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的经营格局初步形成,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产加销一体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专业农户等不断涌现。同时,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各种生产要素加速流动、转移、重组,农村的社会经济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对这些情况,迫切需要我们做出准确的客观判断。进行第二次农业普查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2.近10年来党和国家“三农”政策的成效,要通过这次普查得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农业普查是适应政府宏观调控需要、全面监测农村经济运行状况的手段。第一次农业普查以来的10年,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这一系列政策效果究竟怎样?还要不要作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普查全面予以回答。从这次普查表中指标体系的设置看,无论是贫困村的数量、还是村集体财务状况;无论是农民的主要职业,还是外出打工的地点;无论是农户的收入来源,还是住房、资产支出状况;无论是主要产品生产情况,还是产品销售去向等等,都有相当全面的反映。可以说,这次农业普查资料既能反映微观生产单位的农业生产情况,也能够全面反映整个农村、农民的发展态势,这就为宏观政策的制定提供翔实、可靠的参考依据。
    3.新世纪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通过这次普查获得及时可靠的决策依据。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虽然自第一次农业普查之后,我们已初步摸索了一套简要的农村小康监测指标体系,但那主要是用于监测到2000年达到总体小康水平的。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提出,更是赋予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全新的内涵。我们现有的常规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都不能满足全面监测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需要。这次农业普查的内容就是在研究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基础上确立的。从农户从事何种行业,到是否参加专业合作组织;从饮水、能源、厕所等生活条件,到各种养老保险;从各类规模经营大户,到居民迁移情况;从新型合作医疗、村级养老补助等农村社会保障,到水、电、路等社区基础设施及服务;从医疗卫生条件,到文化教育体育组织;从农田水利及农村生产条件,到乡镇市场建设、社区规划等等,都成体系地设置了普查指标体系。因此,搞好这次农业普查,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农村现状的基本数据,便于评估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发现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说,这次农业普查是适应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
    4.“入世”后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扩大,要通过这次普查开展更丰富有效的比较研究。加强农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农业普查作为农业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并实行定期普查与经常性抽样调查相结合的统计制度。从西方国家19世纪中叶开始建立农业普查制度起,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定期开展农业普查。我国这次农业普查方案,就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2010年世界农业普查方案及美国、韩国等国家的经验。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概念和指标口径,对我国农业进行全面普查,便于进行多方面数据资料国际对比分析。这对于我国农业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是一项必要的工作。
    5.现阶段农村统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要通过这次普查得到全面有效的促进和加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统计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统计方法制度由全面统计为主向以普查为基础、抽样调查为主、辅之以全面报表、重点调查、科学核算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方法体系转变。这次普查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今后10年有关“三农”问题的抽样调查提供科学系统的抽样框,并为进一步做好常规的农村统计工作、搞准农村社会经济情况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由于这次普查涉及面广、指标多,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搞好了这次普查,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组织大型普查的能力,在全社会普及一次“三农”知识教育、统计知识教育。此外,由于这次普查要求采用光电录入、网上数据处理、数据库开发等先进手段,有助于推进统计工作的手段创新和方法创新。
    二、要十分明确第二次农业普查的任务和要求
    这次农业普查的目的,就是要查清近10年来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提供依据。在我省辖区内就要对全省所有乡镇、所有村(居)委会、所有农户,所有乡村人口,以及上万个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全国统一的时间、统一的调查项目、统一的填写方法,进行全面登记,具体查清:(一)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农民生活质量情况。从2005年的准备工作算起,到2008年工作总结截止,整个普查活动前后将近4年。从本次农业普查对象的数量及其分布地域范围看,比即将结束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量还要大。毫无疑问,这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任务有多重,困难有多大,时间有多紧,我们省都必须高质量地完成好这次普查任务,拿出真实可信的普查数据。为此,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全国农业普查不仅是农村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为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所瞩目。普查是政府行为,是由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首先要组织强有力的农业普查领导班子及其办事机构,选调强有力的普查骨干队伍,创造农业普查工作正常进行所必须的条件。目前,全省14个市州一级的普查领导班子及其办事机构已基本组建完毕,县市区一级的组建工作必须加快进度,乡镇村一级更需要抓紧启动,省农普办要督促各地按时间要求完成普查机构的组建。各级政府要把普查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并通过层层签署责任状的形式,做出具体部署,把它抓紧抓实。担负农业普查领导责任的各级政府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责,名符其实,多过问,多检查,多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具体抓落实,抓进度,抓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2.要密切部门配合。农业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凡参加农业普查工作的各有关部门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涉及到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质保障方面的工作,由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土地资源普查,国土部门要密切配合。统计部门和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所有涉及农业的部门,如军队、司法及农垦等系统,都要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以便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座的各位领导小组成员,一定要负起责任,把农业普查当作份内的工作来认真抓好。本次农业普查将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包干负责市县的做法,省农普办先拿个方案。在普查准备阶段、普查入户阶段和普查质量检查阶段,分别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对所负责的市县及基层普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向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报告。在普查当日,请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到普查登记现场检查指导登记工作。
    3.要积极落实经费。进行农业普查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保证。由于这次农业普查的调查对象多,且分散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需要印发的表格、宣传资料、培训资料等等也多,需要聘请的普查员、普查辅导员也必然增多,所需普查经费也必然相应增加。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分级负担普查经费的要求,积极筹措普查经费。财政厅讲的三条意见很好,省农普办要研究落实。考虑到不少乡镇乃至县市筹措普查经费的困难较大,省市两级要积极想办法对基层给予必要的补贴。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在经费开支上要精打细算,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4.要搞好宣传发动。这次我省农业普查仅现场调查就需要50万现场工作人员参加,如果考虑到在整个历时4年的普查过程中,各级各部门的各类宣传、组织、试点、数据处理、后勤保障等等人员,需要动员参与的工作人员总数将达到80万人左右,普查对象更是多达1482万农户。这是一次大规模的社会动员。既要搞好领导的大动员,也要搞好普查队伍的大动员;既要搞好思想动员,也要搞好组织动员,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普查的积极性。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和领导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动员组织宣传文化和新闻部门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活动。要向各级、各调查对象讲清楚农业普查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以及怎样进行,使他们真正懂得农业普查的有关知识,从而得到大家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5.要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这次农业普查不仅工作量大,而且专业性强,普查人员的素质就成了这次普查质量的关键。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市县人民政府,一定要按照普查办法的要求把好人员选聘关和培训关。普查人员选定以后,必须加强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制,国家负责培训省级骨干,省培训市县骨干,市县培训普查员和指导员。普查员经过培训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持证上岗。在普查任务完成前,不得调动普查人员从事普查以外的工作。
    6.要依法如实填报。数据的准确性是决定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凡在我省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于违反统计法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
    7.要确保工作进度。从现在到普查登记只有一年的时间了。各级各部门必须有高度的紧迫感,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进度时间表,充分借鉴第一次农业普查的经验,高质量、全面地完成第二次农业普查任务。 
    三、要抓紧落实今冬明春的几项具体工作
    刚才,马勇同志已就今冬明春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结合大家讨论情况,再强调以下几点:
    1.抓好这次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请省农普办及时整理,印发各级各有关部门,并向媒体发一个新闻通稿,进行必要的宣传报道。各地也要召开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落实领导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做出具体部署。
    2.精心筹备好两个会议。要在近期召开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普办主任会议。可以考虑接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后召开,请省农普办准备好各种会议材料,包括各位领导讲话材料、参阅材料、责任状。请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报批。全省农普办主任会议,请农普办承办,马勇同志代表领导小组到会讲话。
    3.加紧对普查机构、经费、工作条件落实情况的督办。省农普办要督促各级农普办尽早编报预算,解决普查办必要的工作条件。省本级的经费,请省财政厅大力支持,及早安排落实。
    4.因地制宜做好我省农业普查的各项规划,特别要筹备好试点工作。在制定规划和试点方案中,要多作深入的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献计献策,群策群力。试点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扎实。试点情况要及时通报,试点经验要及时推广。
    5.搞好各级农普办的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要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交流反馈制度和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突出工作实效。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完成好农业普查任务。
 
 

关于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前期工作的汇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湖南省统计局局长   马勇
(2006年1月11日)
 
  
同志们:
    农业普查,就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调查项目、统一填报方法,对所有农户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涉农情况进行的全面调查登记。它属于一项大规模的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省人民政府已经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在这次会议上,我先向各位汇报本次全国普查的总体部署,报告我省的前期准备情况,提出近期工作的意见。
    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
    2005年4月29日,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标志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正式启动。迄今,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发出了13个文件,并于12月13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昨天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各阶段的任务,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农业普查工作。根据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本次农业普查的总体部署大致如下:
    (一)本次农业普查的目的、原则、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农业普查的目的在于:查清近10年来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提供依据。本次普查采用属地原则,凡在我国境内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进行登记,而且一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只能在其所属地区进行登记。据此,农业普查的调查范围和对象设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普查范围涉及全国3万多乡镇、60多万个村委会、2亿多农户。
    (二)本次农业普查的内容和数据处理方式
    这次农业普查方案经过征求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省、地、县各级政府及统计部门的意见,根据我国国情,参照2010年世界农业普查方案,普查的主要内容涉及六个方面: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目前试点用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表共分为以下六大类,共500余项登记项目。
    1.住户类普查表。即户表,又分户1、户2和户3等三套表,其中:户1表用于调查农村住户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户籍、年龄、性别、文化、婚姻、职业、务工地点等。户2表用于调查住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包括住户的经营类型、家庭年收支情况、生活条件、养老保险、口粮情况、设施农业、生产经营用地、主要农作物种植情况、畜牧业生产情况等。户3表用于调查重点户情况,主要是种养大户的情况,包括现有规模、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雇工情况、产品销售情况、雇工时间、生产的主要农产品等。
    2.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即单表,又分单1、单2表,其中,单1表反映单位地址、名称、负责人姓名、基本特征、从业人员、农业生产经营用地、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主要农作物生产情况等。单2表反映单位地址、名称、畜牧业生产情况、农用机械和设备、生产用房、社会福利、资金与经营情况等。
    3.行政村普查表。即村表,反映乡村名称、基本特征、农业技术人员数、居民迁移情况、农村社会保障、财务状况、社区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农田水利及生产条件情况、主要农业机械和设备、村投资情况、村干部情况等。
    4.乡镇普查表。即乡表,反映乡镇名称、基本情况、市场建设、农业专业生产与合作经济组织、资产债务和投资情况、镇区基础设施、社区环境等。
    5.农业服务业单位普查表。即服表,反映单位性质、行业、服务机械设备与服务完成情况、农业服务业单位经营和财务状况等。
    6.农业用地普查表。即地表,按村登记耕地面积、林地面积、园地面积、牧草地面积、其他农用地等。
    本次普查的数据处理,确定采用光电录入为主的数据录入方式,并尝试采用条码技术、电子终端技术、遥感技术/GSP(全球定位系统)技术等高科技手段采集和处理数据。
    (三)本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间和基本进度安排
    本次农业普查的时期标准是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时点标准是2006年12月31日。实际上,新疆、西藏、青海等一些地理环境特殊的地区,可能今年下半年就开始有关登记工作了。按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规划》,全部普查工作从2005年1月起至2008年12月止。前后历时约4年,大致分为四大阶段:
    1.普查准备阶段(2006年12月31日以前)。主要任务是:组建各级农业普查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召开普查工作会议,全面布置普查工作;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发动;制定农业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级普查试点;完成培训教材编写,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分级开展培训;划分普查小区,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摸底;准备数据处理,并将普查所需的各项物资分发到位。
    2.现场调查阶段(2007年1月—4月)。主要任务是: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各级普查机构要在这一阶段完成普查表的登记、收集、整理和审核、订正工作,进行数据质量抽查、审核,确保登记数据质量,并按时上报。该阶段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质量要求最高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尤其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协作。
    3.数据处理与发布阶段(2007年4—12月)。主要任务是:普查数据的录入、逐级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与发布等。
    4.总结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08年1月—12月)。主要任务是:建立农业普查数据库,进行数据深度开发,编印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进行普查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好工作总结表彰等。在这一阶段,普查办公室要选择若干重点课题,组织社会各界,特别是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各有关部门亦应从本部门的需要出发,对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国家对本次农业普查的组织领导
    国家高度重视农业普查工作。2004年,国家对众多周期性普查进行整合,形成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三大普查。足以证明农业普查的重要性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国家加大了此次普查的领导力度。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来看,组长由回良玉副总理担任,组成单位有23个,其办公室成员还包括了国家统计局众多相关部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方案设计组、现场调查组、数据处理组、联络宣传组、质量控制与检查组和数据开发与分析应用组等7个组,承担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目前,国家和省级普查机构基本组建完成。
    (五)国家对本次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安排
    作为一次大型的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很重要。2005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广电总局已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普查的宣传活动,并明确了分阶段的宣传重点。根据这一《通知》精神,国家农普办下发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提纲》、《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活动规划》、《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标语口号》,专门设计了农业普查标志,近日已开通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网站,宣传动员工作已经启动。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将安排在2006年6月至2007年3月,其中2006年12月定为普查宣传月。
    (六)国家对本次普查经费的安排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明确,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财政对普查经费要给予保证,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并确保资金到位。各级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的具体文件依据是: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通知》(国统字〔2003〕44号),以及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目前,全国已有内蒙古、辽宁和江苏三省区普查经费已经落实。其他省份都已编制了预算,正在与财政部门衔接之中。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与财政部衔接的大致情况是,考虑到农业普查的调查对象比经济普查多,本次国家一级的农业普查总预算将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多。但国家下拨各地的经费将不多(主要下拨光电录入设备和部分印刷资料等等)。总之,地方经费是大头。地方如增加调查项目,所需经费由地方解决。
    (七)目前国务院农普办正在抓紧进行的主要工作
    主要有六项:一是督促各地加紧建立健全各级农业普查机构,抓紧时间落实普查经费;二是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完善普查方案,开展试点工作(1月至3月,国务院农普办将在北京、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广东、四川、甘肃8省市进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工作,在湖南和浙江两省进行农业用地普查试点);三是制定《农业普查实施细则》和普查培训材料;四是抓紧制定数据处理具体方案和有关设备的购置;五是全面启动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六是抓紧起草《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二、我省农业普查前期准备情况
    从2004年国家统计局征求对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意见起,湖南省统计局就明确由省农经队牵头,具体承担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去年5月下旬,收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后,我们进一步加快了本次农业普查的准备工作进度。在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支持下和共同努力下,目前准备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省人民政府发文,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去年6月上旬,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精神,湖南省统计局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我省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工作的请示》,并代拟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经分管农业的副省长杨泰波同志签署意见后,省长周伯华同志8月2日批复“同意”。我们随即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的支持下,逐一落实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22个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9月9日,周伯华省长签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20号),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二)各级政府领导纷纷听取汇报,对农业普查的领导力度逐步加大
    继湘政发〔2005〕20号文件明确了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之后不久,我们即根据国务院关于农业普查工作的有关部署和我省的情况,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杨泰波同志呈报了《关于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筹备工作的汇报》。该汇报介绍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意义、任务和总体要求,报告了前段的普查准备工作,并提出了下一阶段工作的四点建议:一是提高对农业普查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快各级普查机构的建立,落实普查经费;三是逐步加大农业普查宣传力度;四是密切各部门在普查中的协调工作。杨泰波副省长批示:“这个‘汇报’很好。请统计局就有关问题提出具体意见,而后开个领导小组会议布置落实。”随后,泰波副省长还多次过问普查准备工作进展。这对全省各级政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全省14个市州中,已有长沙、益阳等13个市(州)人民政府市长或分管副市长专门听取了当地统计部门的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汇报,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今天,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杨泰波副省长作重要讲话,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各级各部门农业普查工作的扎实推进。
    (三)全省市州一级农普机构基本建立,县市一级的组建开始启动
    去年6月份,湖南省统计局就专门召开局常务会议研究农业普查工作,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下设办事机构,抽调人员、安排必要经费、集中办公。目前,省农普办已下发4个文件:《关于建立第二次农业普查机构的通知》、《关于抓紧建立第二次农业普查机构的通知》、《关于转发〈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规划〉的通知》和《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指导和推动全省农业普查工作。目前,14个市州,均已成立农业普查机构。省监狱管理局也成立了普查机构。部分县级普查机构也已建立。
    (四)农普宣传工作开始升温,专题网站初步搭建完毕
    去年9月中旬,我们利用全省统计视频会议系统,率先在统计系统内召开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动员会。并多次利用各种工作会议机会,调度各地工作进展,宣传普查工作的意义、任务和目的,及时在《湖南日报》上报道我省启动农业普查的消息。10月20日,中宣部、国家农普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发布后,我们很快与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联合转发各市州以及省直宣传系统各单位,部署我省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目前,我们在湖南统计信息网站外网上开通农业普查专网(网址:http://www.hntj.gov.cn/)。这是全国最先开通的农普宣传网站之一。专网分设有:政策文件、要闻简报、市县动态、方案标准、业务答疑、资料下载、分析研究等栏目,目前已成为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交流、向社会宣传农业普查的平台。长沙、郴州、永州等地也陆续开通了市州一级的农普专网。
    (五)编报了我省农普经费预算,并与省财政厅进行了初步衔接
    根据国家有关大型普查经费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我们经过反复调研和测算,于去年9月底,编制了我省农普经费。含印刷费、省级试点费、培训费、资料邮运保管费、公务费、省级数据处理费、设备采购费和其他等八大项目。10月份,已分别向省财政厅、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和衔接。目前,市州一级也已普遍向当地财政编报了经费预算。
此外,在农业普查业务的规划方面,我们已于去年9月发出了《关于转发〈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规划〉的通知》。近两月来,根据国家农业普查初步方案,我们组织了农业统计业务人员讨论,并到基层进行了一些调研,征求市州统计局意见。拟等国家正式方案下达后,即拿出全省的详细方案。
    三、目前面临的三个突出问题
    (一)这次农业普查的准备时间紧,难度大
    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务院提前3年就发文布置工作。这次农业普查仅提前1年发文,时间是很紧的。此次农业普查,涉及我省2343个乡镇、4.8万多个村(居)委会、1482万多家农户、5456万乡村人口,以及上万个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其普查对象的数量多。此次农业普查工作量大。全国农户2.5亿户,9.4亿农民,每户填报A4双面普查基层表2.5张,总量有6亿多张表。农户表,每户填报300笔,共750亿笔,需要的计算机存储量、图像存储量大。此次农业需要组织起50万人左右的普查员、普查辅导员进行现场调查工作,加上数据处理、宣传动员以及各级普查组织工作人员,预计在历时4年的普查过程中,全省共需动员80万左右的人员参与工作,组织难度大。而且,农业普查对象分散在广大农村,许多地方交通不便,农户文化素质较低,配合程度较差,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人口、劳动力、资金、资产甚至土地资源都在大规模转移或加速流动,一些地方更是城乡边界模糊,要找准、找到普查对象都是件不容易的事。普查难度大。
    (二)当前农村统计基础薄弱,基层普查机构的组建还很迟缓
    按照国家农普办要求,市、县普查机构分别应在去年11月底和年底前建立。但目前,县级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工作的不多。不少县市地方政府明年要换届,乡镇要进行机构改革,大量乡镇统计站被撤并,农村统计的基层基础工作削弱。部分基层领导和同志存在“观望、厌战”情绪。如果不抓紧各级普查机构的建立和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强化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整个普查工作的开展将会受到影响。
    (三)普查经费落实困难
    不少基层组织在近年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更加紧张,现在政策又绝不允许向广大农村调查对象筹集普查经费,所以普查工作开展的难度远远超过十年前的普查。普查经费的落实,已成为确保普查质量的关键。由于普查对象多,所以需要印发的表格、宣传资料、培训资料等等也多。由于物价的上涨,各类普查物资成本的增加,本次农业普查所需开支的经费数额将超过第一次农业普查。
    四、对今冬明春的几项主要工作安排
    (一)提高“一个认识”,增强全面启动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通过各种渠道,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农业普查重要性的认识。这次会议后,将印发泰波副省长的重要讲话,并建议通过各类媒体,对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报道,以壮大声势。农业普查是适应不断强化的政府宏观调控需要,是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工作的需要。这次农业普查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次涉农方面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它不是一次单纯的农业生产普查,而是一次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普查。整个普查内容是围绕着“三农”来考虑的,主要是为国家制定长期规划和有关“三农”政策提供重大的信息,也为今后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三农”统计平台提供基础性资料。我省是农业大省,通过普查摸清家底,对政府宏观决策和各项“三农”措施的出台,都将有重大影响。我们一定要克服厌倦普查的思想。
    (二)开好“两个会议”,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的全面调查,是政府行为,必须紧紧依靠各级人民政府的权威来推动。在这次会议后,要尽快组织开好“两大会议”。一是召开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会议。通过这次高规格的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邀请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向省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会议时间建议紧接着2006年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召开,或者并入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议程之中,真正把农业普查作为服务“三农”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二是全省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这个会议也要尽快召开,传达贯彻全国农普办主任会议精神和本次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行前期工作的调度和对下阶段具体工作的部署。
    (三)抓紧“四项督办”,促进各级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工作条件的落实
    机构、人员、经费、工作条件是近期急需落实的四大项。普查任务繁重,必须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我们拟实行农业普查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包干负责市县的做法,在普查准备阶段、普查入户阶段和普查质量检查阶段,分别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对所负责的市县及基层普查工作进行督查。其中,第一次督查争取尽早进行,重点督查各市、县两级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落实情况。督查情况要形成报告向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省农普办将通过重点督办、上门指导、网上调度等等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支持市州农普办,加大对市县督办的力度。各地工作情况要及时在农业普查专网上公布、通报。省农普办也要加紧和财政衔接,争取早日落实经费。特别要针对当前农村统计基础薄弱的现状,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整顿。
    (四)搞好“四套方案”,指导普查有条不紊的进行
    农业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军万马”协同配合,因此,必须预先做好规划。请省农普办加紧调研,结合我省实际,在今冬明春重点编制好如下“四个规划”:一是省级总体规划和分阶段规划。根据国家规划,尽快完成对市州的征求意见工作,及早出台。二是宣传工作规划。在省委宣传部和广电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制定我省农业普查宣传方案,进行普查宣传工作的策划和组织。力争省内主要媒体开辟农业普查专栏,组织农业普查专题讲座,开展农业普查知识竞赛,并策划在2006年12月的普查宣传月,在电视台举办一次大型农业普查综艺晚会等,搞活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省农普办除维护好第二次农业普查专网外,还将不定期编办《农业普查简报》。三是省级普查试点规划。四是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规划。
    (五)建立“四项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协同
    农业普查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协调任务重。为密切各部门在普查中的协调工作,发挥合力优势,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要及早建立健全“四项制度”:一是省农普办向上级的工作汇报制度,包括向国家农普办、省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省统计局的汇报,争取上级的指导与支持。二是对下级农普办的工作通报制度,包括利用网站、视频会议系统、发文、会议等等。三是对省直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包括工作会议、工作简报、联合行动等等。四是下级农普办对省农普办的工作报告制度。以利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
    (六)做好耕地面积普查试点的协调工作
    根据国家农普办的安排,拟在我省和浙江省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组织农业用地普查的试点工作。我们要加紧与国土资源厅的协调,尽早拿出方案,搞好试点工作。
    以上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  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上报第二次农业普查前期工作情况的函 (01-17)

 ◎  关于召开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01-11)

 ◎  关于成立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12-01)

 ◎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1-17)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规划》的通知 (11-17)

 ◎  关于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内设机构的通知 (11-17)

 ◎  关于抓紧建立第二次农业普查机构的通知 (11-17)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11-10)

 ◎  关于要求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函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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