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望城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落实了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指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对于全面掌握2000年以来全县人口数量、人员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对于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正确处理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关系,统筹安排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对于加快富民强县,实现科学跨越发展,构建和谐望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明确,为加强组织领导,望城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孔玉成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局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计生局、县发改局等23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依法开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人口普查,如实填报人口普查信息,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此次人口普查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和各乡镇财政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目前,望城县正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普查机构的组建、普查场地的配备、普查人员的选调工作。县政府和县财政也审定通过了人口普查工作所需经费,12月上旬,县财政将第一笔启动资金拨付到县人口普查办,确保全县人口普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供稿:望城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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