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今年我国将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精神,8月1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公告》(长政发[2010]17号),公告内容如下:
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2010年11月1日前进行普查准备工作,2010年6月至8月开展户口整顿工作,2010年8月至10月开展人口清查摸底工作,201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普查入户登记、复查和质量验收工作,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开展数据处理工作,2011年5月起陆续发布人口普查数据资料。
四、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实行以户为单位采用按现住地登记原则。每个自然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必须登记相应信息。
五、普查期间,将有佩戴省、市普查机构统一配发的“普查员证”和“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工作人员进行入户摸底和正式普查登记。
六、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七、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八、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将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咨询电话:0731-88666148。举报电话:0731-88667627。举报电子邮箱:tojunchan@163.com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周群艺]
[责编:周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