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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严把县区第一批普查表收表关

湖南省统计局         2005-03-15 16:00:11   

 

 
    3月14日,湘潭市组织各县市区集中进行第一批普查表的第一次数据汇审。按照市经普办下发的《湘潭市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湘潭市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向市级普查办公室报送的数据内容为普查基层表数据和上级统一规定的综合表数据。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在以光盘上报数据的同时,还要以电子文档和打印表形式报送由本级普查办负责人签字批准的以下文字材料:1.上报资料清单;2.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报告;3.各专业数据的评估说明;4.经济普查主要指标对比表。(与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经普单位清查、上年度年报等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
  
    为此,市经普办数据处理组制定了“县市区第一批经济普查数据交接单”,详细列明了需上报的各项内容,严格按照交接单上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查收。当天,各县市区均以光盘形式上报了第一批普查表的基层数据和综合汇总数据,分专业打印了综合汇总表及审核清单,并对数据进行了简要地评审,作出了书面的数据简要评审报告。

    目前,我市第一批普查表已经基本录入完毕,现在进入了分专业进行审核、改错、验收的阶段。市经普办主任廖正满在县市区经普办主任工作会议上强调:1、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表的人工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基层——县区——市”三级审核签字制度;2、要求各县市区在最近二天内,对照市经普办各专业组的审核差错单及时给予答复,并于3月17日之前将第一批普查表正式全面、准确上报市经普办。

    市经普办数据处理组组长雷跃建也对各县市区的数据处理及上报工作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1、认真贯彻执行市经普办制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保证普查数据处理所需的硬件和软件落实到位;2、高质量完成基层表录入、复录校验、编辑审核工作;3、在程序处理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向市经普办各相关专业组反映,也可直接登陆省普查论坛提问;4、各县市区在上报普查表时要做到各项内容齐全,格式准确规范。

[湘潭市经普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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