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掌握长沙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国务院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长沙市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长沙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长沙高新区、9个区、县(市)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长沙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长沙市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长沙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5294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 17617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3851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726个,其他法人单位3099个。产业活动单位32885个,其中,第二产业8864个,第三产业24021个。个体经营户30.88万户,其中,第二产业4.74万户,第三产业26.14万户(详见表1)。

与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4371个,增长了33.0%。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 1081个,减少837个,下降43.6%;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 2048个,减少1746个,下降46.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3882个,增加3258个,增长522.1%;私营企业9972个,增加5093个,增长104.4%;其他内资企业238个,减少1380个,下降85.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396个,减少17个,下降4.1%(详见表2)。

第二、三产业单位半数以上集中于市区, 内五区拥有法人 13583个,占53.7%,内五区中拥有法人最多的是芙蓉区;四县(市)11711个,占46.3%,四县(市)中拥有法人最多的是浏阳市;内五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16344个,占49.7%,内五区中拥有产业活动单位最多的是芙蓉区; 四县(市)拥有产业活动单位16541个,占50.3%,四县(市)中拥有产业活动单位最多的是浏阳市。
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各区、县(市)排名依次是:浏阳市,芙蓉区,宁乡县,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长沙县,岳麓区,望城县。
个体经营户数各区、县(市)排名依次是:浏阳市,宁乡县,雨花区,芙蓉区,长沙县,望城县,岳麓区,天心区,开福区。内五区中拥有个体经营户数最多的是雨花区,四县市拥有个体经营户数最多的是浏阳市。(以上详见表3)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7432个,占22.6%;批发和零售业5506个,占16.7%;教育2406个,占7.3%;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035个,占18.4%,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5%(详见表4)。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36068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11.7%;交通运输业25826户,占8.4%;批发和零售业115715户,占37.5%;住宿和餐饮业19029户,占6.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87306户,占28.3%(详见表5)。

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3]数为237.56万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16.0万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21.56万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162.77万人,占68.5%;个体经营人员74.79万人,占 31.5%。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53.47万人,占32.9%。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制造业48.74万人,占29.9%;建筑业43.25万人,占26.6%;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0.38万人,占6.1%;教育9.86万人,占6.1%;批发和零售业及住宿餐饮业15.66万人,占9.3%(详见表6)。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1.6%、11.8%、17.7%、31.9%和37.0%。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3.2%、8.9%和10.6%。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0.5%、1.4%、3.7%和6.3%(详见表7)。

三、企业实收资本
2004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2.53万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4]总额为1176.37亿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570.34亿元,占48.5%;集体投入的资本68.68亿元,占5.8%;个人投入的资本364.10亿元,占31.0%;港澳台投入的资本55.16亿元,占4.7%;外商投入的资本118.09亿元,占10.0%。各类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详见表8)。

四、普查数据质量情况
长沙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长沙高新区和9个区、县(市)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19个普查小区的1316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约为4%),个体经营户6176个(抽查比例约为2%)。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2.6‰,数据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3] 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4]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