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底清查工作是普查登记前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重要的一环,它在以往的普查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和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以下简称“五普”和“基普”)都对普查登记前的摸底清查工作作了规定。从普查实践看,“五普”和“基普”对摸底清查工作的规定各有特点与利弊。探讨“五普”和“基普”摸底清查规定与普查实践,对即将开始的经济普查极具现实意义。
一、“五普”“基普”摸底工作的特点及不足
(一)“五普”摸底方案特点
从五普摸底方案看,五普摸底方案设计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确定性。普查办法明确规定应对调查小区人口状况进行摸底工作。为搞好普查工作提供了方法制度保障。
其二,系统性,配套措施好。普查摸底方案设计科学、系统而全面。以普查办法为依据,制定了普查摸底工作细则、《普查地理区域划分工作细则》等配套细则,还编印了供普查指导员使用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手册》和《普查员手册》,摸底工作与各项普查工作渗透于各项细则、手册中,形成了一个完整体系。其中,摸底工作方案(即摸底工作子系统),是搞好五普摸底工作的重要理论基础。
其三,实践性。五普有关工作细则对摸底工作七项主要内容:“三摸(摸范围、房子、人)、两制(绘制调查小区地图、编制户主姓名底册)、两做好(做好宣传工作与登记前准备工作)”。其规定具体详细,易于操作,为做好五普摸底工作打好了实践基础。
其四,全面性。五普登记前的调查摸底是一种“全面摸底”。调查小区范围内全部户主都要进行摸底登记。这种全面摸底资料既保证了登记质量,减少了漏登现象,又为长表抽样提供了准确全面的抽样框。
总的说,“五普”摸底工作方案比较科学、系统、全面、实践性好。
(二)“基普”关于清查摸底方案的不足点
相对“五普”摸底工作方案,“基普”清查摸底工作存在如下不足之处。
1、在方案设计方面,不够全面。摸底没有时间规定,没有清查摸底及普查小区划分等配套细则,没编印普查工作手册。在编印的“普查员手册”中也没有提到“清查摸底”工作。清查摸底工作在普查方案设计中既规定不明确,又系统性不强。
2、在清查摸底组织实施方式上,存在上、下错位现象。一般大型普查的摸底工作都是从最基层开始进行。如“五普”的摸底就是从最基层开始摸区域界限、摸房子和摸人口的“三摸”工作起步,再形成《户主姓名底册》,采取从下到上的方式。而“基普”则相反,采取从上至下方式进行清查摸底,既利用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与现有名录库核对,并整理出《普查单位名册》,利用此名册再与基层单位核对,这种方式很不科学。
(三)从实践情况看,清查摸底难度大
首先,收集部门资料难。普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普查所需的基本单位行政登记资料,由各级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管理权限,分别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2001年9月7日国基普办字[2001]2号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行政登记资料提供和核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基本单位行政登记资料的提供和核对工作。有了上述“尚方宝剑”应该说收集部门资料决非难事。但在实践过程中仍有不少难处。如《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的方式,原则上以磁介质文本文件的方式提供。”但工商、编委等部门就很难按要求提供磁介质文本文件。其他部门也很难按要求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其次,整理“普查单位名册”难。部门行政登记资料普遍存在“三不两缺”(即指标设置不统一、软件操作程序不统一、提供资料介质不统一和缺少标准统一的单位代码与地址编码)。对部门资料进行分类、分区域进行核对整理及形成“普查单位名册”的难度非常大。
此外,综合协调难度大。普查机构整理《普查单位名册》,即关系到各部门(资料提供),也关系到各区县(省市部门资料反馈到县),同时也关系到统计各专业科室(普查实行“条块结合,专业实施”办法)。其综合协调难度大,工作程序复杂。
(四)不科学的组织实施方案,给普查摸底工作制造了“盲区”
首先是单位清查出现“盲区”。由于普查方案的模糊性与组织工作的分散性,普查采取“条块结合,专业实施”方式,使某些不负责任的专业科室用“年报单位”直接(或少作修改)代替“普查单位名册”而成为可能。
其次,在单位清查摸底工作实践中产生遗漏。从2001年普查实践看,我市采取全面摸底登记的方式进行普查,普查单位遗漏甚少,而采取“条块结合,专业实施”方式的区县,其普查登记的单位遗漏率普遍较高,增大了清查补漏工作任务。
二、对经济普查摸底工作的建议
借鉴“五普”和“基普”摸底工作经验,为经济普查提供科学适用的摸底工作方案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设计方案科学性。在制定科学的普查办法基础上,设计好经普摸底工作方案,制定各项与摸底工作有关的实施细则,如《普查摸底工作细则》、《普查小区划分细则》、《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和培训细则》、《普查各阶段质量控制与验收工作细则》等。编印普查指导员工作手册和普查员手册,并把摸底时间、内容与要求等渗透其中,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的普查摸底子系统。
2、提高清查摸底方案适用性。普查摸底方案设计不仅要科学,而且要易于实践,容易操作。建议在普查小区划分和摸底方式上,借鉴“五普”与“基普”摸底经验,作如下调整:
(1)在调查小区划分方面,可考虑农村以村民小组为调查小区,村民小组以下不宜再划分多个调查小区,对于经济较落后的老少边贫地区还可考虑以村为单位划分调查小区。城镇以居委会或社区为基础,根据单位多少划分1个或多个调查小区,划分多个调查小区的社区应以明显的地理标志(如道路、河流等)为界限基础。总之,经普调查小区划分相对“五普”可适当偏大,以减少普查员数量,节约资源。
(2)在摸底方式上,以调查小区为基础进行全面摸底为主,以行业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集团等)的“条条”清查为辅,形成相互补充和互相印正的摸底方式。此种清查摸底方式的优点是:①摸底的组织实施方便灵活,从摸底时间安排,组织方式上和普查员培训等均互不干扰,互成体系;②可解决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的衔接矛盾,解决“条”与“块”对接问题;③为实现不重不漏目标提供了保障。既保持了调查小区范围的各种单位资料的完整性,又为“条”与“块”相互对接打下了基础,使不重不漏目标首先在基层得到落实。
(3)在清查摸底表的表式与摸底指标设计上,要简便适用。摸底调查表尽可能设计成一张通用调查表,不管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商贸餐饮业,还是私营,个体经营户等摸底资料都能在一张表上体现,且按自然顺序排列。这种表式设计既可减少遗漏,又便于检查验收,也可进行分类整理。摸底表及摸底指标设计如下图。

摸底表式设8项指标,其中企业单位填全部8项指标,行政事业和社团单位填“月收入”以外7项指标,个体经营户只填“单位名称”、“行业类别”、“地址”和“月收入”4项指标。
年报单位可通过“单位名称”“法人代码”“行业类别”和“月收入”4项指标获取解决了摸底数据与年报单位的衔接问题。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因单位较少,行业类别与资质等级合并填写。如填写“建一”即为一级建筑业资质等级企业。
在摸底指标设计上,经济指标只设计了“月收入”一项指标。采用“月收入”指标主要基于个体经营户而设计,它具有3个优点:其一,容易评估测算。经营户房租、水电费和税费等均为按月交纳,每月经营成本较易测算,在此基础上测算“月经营(销售)收入”相对容易。其二,按“月收入”测算摸底,其数值小,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调查者的心理压力,再配合运用人性化询问调查方式与其他调查方式,可提高对“月收入”指标评估测算的准确度。其三,采用“月收入”指标还可解决摸底时点与普查登记时点不一致而产生“收入”误差的矛盾。
3、加快推行统计登记制度。从“基普”摸底工作实践看,社会组织机构(单位)的多部门管理给普查工作、平常年份的单位清查工作、常年统计工作均有诸多不便利因素。加快推行统计登记制度,是解决诸多矛盾的有效途径。
[益阳市普查中心龚新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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