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文件强调,严格执行统计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一是要广泛开展统计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做好面向社会、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和统计知识宣传,提高统计调查对象接受法定统计调查、履行准确及时上报统计资料义务的自觉性。各级行政学院要把统计法和统计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统计法规和统计知识,在工作中制止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是要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县级以上政府统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工作要制度化、经常化,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要适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不得干预正常的统计执法检查。各部门制定统计报表和开展统计调查,必须依法报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审批或者备案;发布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须经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审查同意。
三是要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强化数据质量意识,严格执行统计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巡查和检查等管理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