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文件一开头就指出,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全面反映区域经济、循环经济、科学发展、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的统计调查制度,切实加强统计工作。具体对各级统计部门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统计组织体系,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定期开展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在全省建立一支坚持原则、精通业务、工作扎实的专业统计队伍。省统计局负责对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培训,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统计人员必须依法获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统计工作。
二是改革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指标,会同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评估体系,认真做好评价指标的数据评估认定工作。要规范地区GDP核算,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地区GDP核算方案,认真实施地区GDP下算一级制度和联审制度,严把数据质量关和发布关。要不断拓宽统计调查领域,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适时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及时准确反映群众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做好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充分利用网络和媒体平台,创新统计产品为广大公众信息咨询服务的方式,改进统计资料发布和查询途径,发挥统计部门经济社会信息的主渠道作用。
三是严格执行统计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广泛开展统计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做好面向社会、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和统计知识宣传,提高统计调查对象接受法定统计调查、履行准确及时上报统计资料义务的自觉性。
——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县级以上政府统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工作要制度化、经常化,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要适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强化数据质量意识,严格执行统计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巡查和检查等管理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