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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

 

[ 来源:    发布: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2-05-31 11:00 ]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服务加速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5月30日,省统计局向各市州统计局和省直有关单位发出了《关于做好2012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新型工业化是富民强省的第一推动力,是建设“四化两型”、“四个湖南”的重要支撑和基础。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是服务省委、省政府顺利实施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的基础工作。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事关长远、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一化三基”、“四化两型”战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稳中求进、转型升级的目标,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省统计局成立了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法规、工业、能源、投资、贸外、科技、服务业、核算、设管、地调队、农经队、普查中心、办公室、财基等处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工业处具体负责。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统计局也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各部门、各地、各专业之间要确保渠道畅通、联系紧密、协同一致。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系统内各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上报考核数据的评估认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审核认定工作,按时如质地收集提供季度和年度考核数据。各市州统计局、省统计局各专业处室要积极主动地为市州和对口的省直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做好战略性新兴企业的申报和审核认定,协助做好报表制度设计、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评估认定等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

  《通知》强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数据质量。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完善统计制度。各级统计部门及省直有关部门要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本地本部门的统计制度、数据收集流程和审核办法,严格按照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划分工业与非工业,确保季度之间、年度之间、地区之间数据的可比性。严格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湖南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产业园区)名单,统计填报和评估认定县市区和产业园区的考核统计数据;严格按照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分类标准,统计填报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数据。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各级统计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使基层统计人员准确把握每个指标的含义,从源头上提高考核统计数据质量。三是严格审核评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对考核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职责。进一步建立完善数据审核评估制度,加强对原始数据的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市州汇总数与全省数、县市区汇总数与市州数、产业园区数与县市区数、上年数与本年数、考核指标数与其它经济社会指标数的逻辑审核,防止考核数据出现异常波动,确保数据整体质量。四是完善统计台账。要注重收集保存原始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确保考核数据有据可查。

  《通知》要求,严格工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本着对党委政府负责、对考核对象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及《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地填报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对于发现的在考核数据上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行为,省统计局将会同省直有关单位进行严肃查处。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数据由省统计局最终审核认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发布。

  《通知》还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按照《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修订)》的要求,新型工业化的数据统计和评估认定,由省统计局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省统计局制定了《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制度》(2012年定期报表),对全省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的分工。

[供稿:工业处周玲]
[责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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