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普查办公室: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即将进入入户登记阶段,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在农业普查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支持、配合农业普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全省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各地农普办要在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前组织召开本地区的农业普查村民大会。现提出如下要求:
1、村民大会可以以村为单位或以普查小区为单位进行;
2、村民大会要向农户宣传农业普查条例,讲清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农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会上要宣读“致农村住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4、村民大会要求在入户登记前召开。
附件:致农村住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致农村住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们、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您好!
为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于2007年元月1日全面展开第二次农业普查现场入户调查工作。普查员将来到您的家庭和您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访问调查,访问内容可能涉及您的家庭生活和生产较多方面的信息,请您抽出时间接受普查员的访问,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普查员对您家庭和生产单位的各种信息将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给予保密,非经您家庭成员或生产单位同意,不得向其他任何人透露。这些信息也不会作为计划生育、税收等各种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的依据。您和您家人以及生产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将对搞好这次农业普查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你们的支持和配合,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若有疑问请及时向湖南省农业普查办公室询问。湖南省农业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213247。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