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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农业普查基础数据质量检查样本资料的通知

湘农普办〔2007〕35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7-11-02 16:12:34

 

各市州农业普查办公室:
  
    根据《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的要求,为顺利开展全省农业普查数据质量分析评估工作,请各市州将抽中普查小区、单位、行政村和乡镇的图像文件、光电载出数据及aPRAS系统转换导出的数据文件刻录成两套光盘,于11月5日前以特快专递或派专人上报省农普办数据处理组。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光电图像服务器中,拷贝以下图像文件
  
    (一)住户表:以抽中的普查小区地址码为目录名的整个文件夹。
  
    (二)抽中乡镇、行政村和单位普查表各30个图像文件。
  
    二、在光电采集系统中,载出抽中小区的住户表、单位表、行政村表和乡镇表光电数据。由于光电数据载出的文件名以普查区地址码(12位)命名,因此批量载出普查小区数据时,同一普查区的抽中小区必须分批选择载出,并重新命名载出的数据文件。 
  
    三、在aPRAS数据处理系统中,将光电载出的数据进行转换导出,具体步骤如下:
  
    (一)新建项目,装载农普2.3版制度。
  
    (二)加载每个样本小区的光电载出数据,不做任何审核查询工作。

    (三)通过“数据交换”—>“数据导出”功能,以市州为单位导出数据,生成的文件名为gd43XX.zip,其中XX为各市州地区代码。
 

    附件:1.基础数据质量检查住户表抽中小区名单.xls
       
          2.基础数据质量检查乡镇表抽中样本名单.xls
       
          3.基础数据质量检查行政村表抽中样本名单.xls
       
          4.基础数据质量检查单位表抽中样本名单.xls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 (10-16)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对农业普查住户长表与普查表编码的紧急通知 (09-30)

 ◎  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09-06)

 ◎  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家级和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08-31)

 ◎  关于召开全省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的通知 (08-14)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业普查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08-01)

 ◎  关于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光电录入软件升级包(aROPS1.3.3版)发布的通知 (06-04)

 ◎  关于进一步核实农业普查地址编码的通知 (05-17)

 ◎  关于召开全省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视频会议的通知 (04-27)

 ◎  关于下发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分组名单的通知 (04-27)

湘农普办35报送农普基础数据样本资料通知
湘农普办35报送农普基础数据样本资料通知附件1
湘农普办35报送农普基础数据样本资料通知附件2
湘农普办35报送农普基础数据样本资料通知附件3
湘农普办35报送农普基础数据样本资料通知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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