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普查办公室:
根据《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的要求,为顺利开展全省农业普查数据质量分析评估工作,请各市州将抽中普查小区、单位、行政村和乡镇的图像文件、光电载出数据及aPRAS系统转换导出的数据文件刻录成两套光盘,于11月5日前以特快专递或派专人上报省农普办数据处理组。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光电图像服务器中,拷贝以下图像文件
(一)住户表:以抽中的普查小区地址码为目录名的整个文件夹。
(二)抽中乡镇、行政村和单位普查表各30个图像文件。
二、在光电采集系统中,载出抽中小区的住户表、单位表、行政村表和乡镇表光电数据。由于光电数据载出的文件名以普查区地址码(12位)命名,因此批量载出普查小区数据时,同一普查区的抽中小区必须分批选择载出,并重新命名载出的数据文件。
三、在aPRAS数据处理系统中,将光电载出的数据进行转换导出,具体步骤如下:
(一)新建项目,装载农普2.3版制度。
(二)加载每个样本小区的光电载出数据,不做任何审核查询工作。
(三)通过“数据交换”—>“数据导出”功能,以市州为单位导出数据,生成的文件名为gd43XX.zip,其中XX为各市州地区代码。
附件:1.基础数据质量检查住户表抽中小区名单.xls
2.基础数据质量检查乡镇表抽中样本名单.xls
3.基础数据质量检查行政村表抽中样本名单.xls
4.基础数据质量检查单位表抽中样本名单.xls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