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7日,刚过立春时节,正值全省农业普查现场登记进入尾声,全面质量验收、快速汇总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大量后续工作即将展开之际,经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同意,省农普办召集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举行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普办1月下旬在海南召开的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布置会议精神,回顾交流前段入户登记工作,全面布置落实事后质量抽查等系列后续任务。大家结合我省实际,围绕着会议主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讨论,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重温了搞好普查的标准和规范,坚定了搞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省农普办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张世平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根据全国普查方案的统一部署和对当前农普工作形势的分析判断,提出了从现在到4月底,全省务必切实围绕着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这条生命线,抓好六项主要工作:
一、继续抓好登记复查工作,力争在基层消灭差错。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登记和复查工作应该在1月底前完成。现在各地已基本完成了入户登记和村一级的复查工作,90%以上的普查表已收到乡镇。省办要求进度服从质量,针对一些地方前段发现的质量问题,该返工的要返工,把入户登记、复查扫尾工作和质量验收工作交叉结合进行。在操作上,要严格按照农业普查方案中有关登记和复查的工作细则所要求的重点、办法和程序办事。具体复查工作由县一级布置,乡镇一级农普机构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开展,采取自查、互查、议查三种方式进行。目前普查表已基本集中在乡镇一级,各地要特别注意抓好议查,即由乡镇农业普查小组组织召开基层干部或其他熟悉情况的人员参加座谈会,议查入户登记的质量、登记对象的重漏等问题。对复查中发现的差错,经过核实后予以纠正,把差错消灭在扫尾阶段。
二、及早开展登记质量验收,力争在逐级验收中消除差错。农业普查方案中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细则明确要求:“农业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要贯穿于农业普查的全过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资料,在验收时不予通过,应由被验收单位重新组织人员复核,将差错据实更正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当前要突出抓好的是登记阶段、抄录阶段、快速汇总阶段的质量验收工作。各级普查机构都要派人参加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对各普查区普查登记阶段的质量验收工作。质量验收要求做到“户户都要审、村村都要验、张张表都要看”,严格按照方案的“普查表审核方法”,从必填指标的填写、指标数据的取值范围、逻辑关系、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对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这样才能全面发现登记阶段产生的差错,并及早纠正到位。特别是乡镇一级,在质量验收的同时,快速汇总工作也在进行。一定要把在快速汇总和议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通过基层干部和普查员集体评议进行据实纠正。各级普查办公室对登记阶段的质量验收情况要逐级汇总并上报“农业普查登记阶段质量验收表”。原则上,市州级要在2月底上报。根据情况,可适当延迟到3月10日,省办要在3月15日前完成验收表的汇总和上报。
三、认真组织普查资料的快速汇总,力争在逐级审核中据实更正差错。按照方案中普查资料快速汇总工作细则的要求,在普查表登记表完成复查之后,即开展快速汇总工作。在时间安排上,这项工作基本上是与质量验收同步进行。内容涉及全家外出情况、住户情况、单位情况、行政村情况、乡镇情况等五类快速汇总表。其中有的要从普查区起报,有的从乡镇起报,有的从县级起报。省办是3月20日报国家,要求市州3月15日报省里。县、乡上报时间由各市州确定。特别强调:1、汇总前要培训,学习方案细则,掌握要领;2、汇总中按规定的流程操作;3、汇总后要复审,发现错误要据实更正。快速汇总的结果要与历史资料、年报、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作出实事求是地评估审核,对出现的问题,一定要查找原因,进行评估和分析,据实更正,该返工的要返工,不得任意调整平衡。快速汇总验收不合格,不能上报数据。
四、精心组织好编码抄录工作,力争在手工抄录中不出差错。按照方案的要求,地址码和编码不允许出现差错。各地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地的组织形式开展编码和抄录工作。县一级在进行编码抄录时,要组织一批素质高、工作负责的同志集中抄录。在进行编码抄录前要对抄录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抄录时要制定工作细则,做出具体要求。要加强质量验收,预填内容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地址码编写;地址码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抄录;抄录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快速汇总。
五、扎实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力争通过抽查再度减少差错。事后质量抽查是普查登记之后独立进行的调查,是验证普查质量和纠正普查错误的一种抽样调查,目的在于评估登记范围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准确性。被抽中的区或乡镇要再次进行全面入户登记。国务院农普办将于3月10日前将抽中县的名单通知各省,抽中普查小区名单则将由国家事后质量抽查小组带到抽中县当场拆封宣布。现场抽查工作估计3月下旬就将实施。根据目前获悉的国家抽查方案,本次抽查的特点是,涉及指标多、抽查环节全、组织方法新、评估体系复杂。内容涉及户表的43个指标和单位表的27个指标;环节涵盖清查摸底、登记、复查的全过程;在组织上,各省市抽查组长由国务院农普办指定有关人员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省农普办有关同志担任,抽查员由乡镇农普办或其他普查区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组成,原小区的“两员”不参加抽查的现场登记工作,只参加抽查的比较核实工作;评估结果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双系统估计体系。鉴于事后质量抽查是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各地务必认真学习国务院农普办的抽查方案,做好思想准备,及早布置相关工作。特别是要扎扎实实做好清查摸底和现场登记的各项基础工作,重新议查各小区登记对象是否有遗漏或误登,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补登或重登。要把准备工作与对普查表的严格验收结合起来。对因逻辑关系出错而修改的指标,要取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和理解,力争现场登记和事后抽查的指标准确一致。
六、切实做好数据处理准备,力争借助先进手段发现和纠正差错。数据处理它既是普查资料今后开发应用的手段。也是质量控制的一种手段。通过光电和手工程序审核,能够检查普查表的填报质量、审核检查质量、抄录质量和其他阶段的质量,发现一些差错,以便据实更正。目前,国家下发的数据处理的微机已配发到市州,光电设备也到了省办。省办将在3月份组织完成对市州的光电数据处理操作培训和光电录入试点,分发光电录入设备。各地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农普办印发的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和考核办法,及早安排数据处理工作,准备好光电录入机器安装场地,确定人员和责任,配套添置必要的设备和耗材。此外,请各地还要认真做好普查表的保管和交接工作,确保普查资料的安全。
张世平最后强调:入户登记完成后,各级同志们的工作依然艰巨而重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一定要在明确责任、改进方法、转变作风和抓好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各级要明确领导和工作班子,要保证有人办事。农业普查方案明确,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是各地区农业普查工作质量的负责人。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是农业普查质量控制、检查、验收工作的执行人。各级都要有质量检查小组。工作中的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请示,争取支持和重视。考虑到后续工作主要集中在各级普查机构内部,集中办公的人员必须稳定和适当增加,不能减少。各级普查人员要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深入实际,抓实事,干实事。二是要把好“省、市、县、乡”四道关口,逐级消灭数据质量隐患。当前特别要抓住普查表还在乡镇这个时节,各级多加强指导和支持,发挥乡镇同志更熟悉基层情况,更善于做基层工作的优势,尽最大努力去消除质量隐患。各级都要明确质量控制和验收责任,把各项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层层把好质量关。三是要加强与部门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下一阶段的农普工作同样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单靠统计部门孤军奋战是不行的。质量验收、快速汇总结果评审、事后抽查等工作,统计部门不能关起门来搞,要善于依靠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把普查搞好搞实。特别是针对普查数据与部门数据存在差异的情况,要查明源头,客观分析原因,把情况说清楚。发现问题和错误,要据实整改,真正把普查数据搞准搞实。四是要继续做好宣传动员,加强各级的交流。要宣传后续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严肃性,营造全社会支持的环境。要宣传普查中的好人好事,鼓舞广大普查人员的信心和干劲。要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工作水平。只要怀着对“三农”的深厚感情、对农业普查的强烈激情,切实把农普当作光荣的使命,我们就一定能够把这次会议所确定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实,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周海俊 张映欣 彭开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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