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增强社会公众对我国经济普查工作的认知度,规范经济普查标志的使用与管理,经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从即日起在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启用中国经济普查标志。   一、标志图案 
     二、标志涵义   中国经济普查标志,以“中国”、“经济”、“普查”的英文字头“CEC”构成设计主体。外弧“C-CHINA”为中国,内弧“C-CENSUS”为普查,内弧“C”和贯通整体的中横构成“E-ECONOMIC”为经济 。“2004”表明普查的时期。以后的普查只更换年份,标志可永久使用,具有连续性。   三、标志使用范围   中国经济普查标志供各级普查机构在全国经济普查活动中使用。主要包括:   (一)经济普查办公用品,如公文袋、文件夹、信封、信纸、会标、名片、请柬,以及普查工作证件、奖牌、奖励证书等;   (二)经济普查出版物、公益广告、宣传品、纪念品等;   (三)经济普查专用网站、网页,教学用幻灯片模板等。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标志用于经济普查以外的商业活动。   四、标志使用管理   中国经济普查标志的使用由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四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