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省经济普查第一批数据经过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各地在核实第二批上报普查表的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填报普查表,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已经达到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要重新改填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普查报表。
2.对于未达到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要重新改填规模以下工业,资质以外建筑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报表。
3.上述改填企业的普查数据连同第二批上报的普查数据由各市州经济普查办汇总后,于5月10日前一并上报省普查办。
4.上报要求:
(1)查遗补漏的数据以单独的文件上报,文件名为:43**C.jio ,**为市州代码。
(2)第二批的数据上报文件名:法人单位表为:43**fr.jio;国家抽条部门表为:43bm.gzip;个体经营户表为:43**gth.jio。**为市州代码。
(3)上报地址:统一放在ftp://jjpc:jjpc123@10.43.8.78/经济普查数据上报文件夹中。
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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