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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湘经普办(2005)35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1 08:52:47   

 

各市州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过有关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现已取得初步成果。认真总结本次普查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是做好今后经济普查的重要一环。为此,现将普查工作总结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由普查办主任亲自挂帅,组织有关人员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客观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开展这次经济普查的基本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最终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分为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二、工作总结应从普查的总体安排、阶段划分、组织方式、宣传动员、法制保证、物资保障、人员选调和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等各个主要方面或主要环节展开。总结应包括主要工作情况、基本经验和存在问题,以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等,同时也应突出总结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工作特点。
 
  三、技术总结重点对普查方案设计、程序设计、业务培训、清查摸底、填报登记、质量控制、审核录入和汇总处理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并客观地分析其症结所在,提出可操作的建设性意见。对于在普查工作中发现的其他应引起重视的问题,也请一并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请你们以电子版形式(word格式),于9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10月14日前上报技术总结。
 
  联 系 人:省经济普查办公室业务组  罗新平
 
  邮箱地址:lxp@omhn.stats.gov.cn
 
  电    话:0731-2212834
 
二00五年九月十五号
 

     
   
 

 ◎  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一次经济普查研究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 (12-31)

 ◎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经济普查技术研讨会议的通知 (12-15)

 ◎  关于经济普查中央、省抽条部门数据汇总等问题的指导意见 (07-28)

 ◎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的通知 (05-08)

 ◎  关于表彰湖南省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04-17)

 ◎  关于召开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的通知 (02-27)

 ◎  关于举行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的通告 (12-22)

 ◎  关于召开全省经济普查数据资料开发应用与程序业务培训会议的通知 (12-14)

 ◎  关于做好经济普查数据省级反馈和接收工作的通知 (10-20)

 ◎  关于征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照片资料的函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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