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湖南省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经省统计局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筒称省经普资料开发办)评审,省统计局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在综合考虑课题设计论证的理论水平与实践意义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和择优立项的原则,从申报课题中评选出22个立项课题,现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湖南省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及管理办法》(详见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普查数据资料开发应用方案》的通知 湘经普办〔2006〕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研究工作。
一、课题完成时限
2006年6月20日前完成课题的初步研究成果,提交省经普资料开发办进行初审,通过初步审查后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于2006年7月20日前提交正式研究成果,7月底完成鉴定验收。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可提前结项,超出管理时限一般不予结项。课题承担者虽在管理时限内完成了研究任务,但经过鉴定不符合研究要求,则不予结项,也不参与立项课题评比。
二、课题结项
课题完成后,承担单位应将研究成果用纸介质一式10份和电子文挡提交省经普资料开发办,经专家结项评审后,符合要求的,由省经普资料开发办颁发结项证书,并参加优秀成果评奖。
三、项目管理
省经普资料开发办对立项课题将定期检查,各课题组在研究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经普资料开发办反映。
附件:湖南省第一次经济普查研究课题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