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保事业坚持环境与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三市两区一江一湖”的污染防治为重点,增加环保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环境管理,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绿色工程计划,狠抓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一、工业污染源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2003年在国家控制的12种主要工业污染物中,除工业固体废物外,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等11种污染物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全省共取缔关停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小炼焦、小冶炼等“十八小”企业1500多家。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全省确定了第一批重点案件56起,并进行了严肃查处。列入国家考核的396家重点企业中,达标385家,达标率为97.2%。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
2003年完成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342个,投资额9230.5万元,平均每个项目比上年多投入8.24万元。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1122.3平方公里,增长4.8%,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1096.6平方公里,增长0.2%。新上了一批清洁燃料、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14个地级城市,有7个实现了地表水按功能区达标,永州、怀化、郴州市实现大气质量按功能分区达标。酸雨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步伐加快
实施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的方针,制定了《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了建设100个自然保护区、10个生态试点县、保护好四水上游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简称“百区十县四水上游一山”)的生态保护战略,逐年实施。通过综合整治建设,森林覆盖率增加,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到2003年底,全省建有自然环境保护区82个,比上年增加13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35个;自然环境保护区面积99.49万公顷,增长20.6%。
[人口社科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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