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及时掌握各市州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好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建立普查准备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将信息报送情况作为普查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市州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简明扼要的报告形式,分别在每月的15日和月底向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报送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报送内容
包括各级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近期工作进展、重大活动等情况。
三、报送方式
电子邮件。
联系人:雷芙蓉、彭开吾,联系电话:2211475、2213247,传真:0731—4430700,电子信箱:np@omhn.stats.gov.cn。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