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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杨泰波副省长在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湘农普办〔2006〕10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6-03-23 15:00:37

 

各市州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月1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泰波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现将杨泰波副省长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学习,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在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杨泰波

(2006年3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国务院有关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相关工作。刚才,马勇同志就如何做好我省的农业普查作了具体安排,长沙市人民政府张湘涛同志介绍了前段准备工作的经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明了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在中国,如果不了解“三农”,就很难了解国情。农业普查就是一项摸清“三农”状况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对此,国务院高度重视,决定每10年进行一次。1996年,通过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基本摸清了当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为党和政府制定“三农”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年过去了,“三农”情况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这次普查就是在新时期,进一步了解“三农”状况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个重大步骤。

    1.深入了解农村新变化,迫切需要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

    第一次农业普查以来的10年,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极大地改善了广大农村的面貌。一是农村投资渠道不断拓宽。二是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三是农村社会事业得到发展。四是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五是农村治理方式不断改进。通过撤乡并镇、县改市、撤县设区,农村行政区划变动较大。同时,农村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仍十分突出。我们需要通过这次普查,更加深入系统地了解我国农村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准确把握农民新变化,迫切需要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

    第一次农业普查以来的10年,我国农民的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农民收入构成不断变化。二是农民消费结构不断改善。三是农民就业结构不断调整。四是农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五是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同时,收入增长仍较缓慢,城乡差距还比较大。我们要通过这次普查,深入揭示农民收入、消费、就业、居住和农民素质的变化趋势,以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全面发展。

    3.全面认识农业新变化,迫切需要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

    第一次农业普查以来的10年,农业和农村经济状况变化也很快。一是农业经营主体更加多元化。二是农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三是农业经营方式不断创新。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日趋多样化。五是农业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同时,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还不高。我们要通过这次普查,把各方面情况摸准,全面客观地掌握农业形势。

    4.综合评估国情国力的发展,也迫切需要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

    这次农业普查是在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即将结束,国务院决定启动的又一次大型普查。普查的结果,将使我们获得对全国、全省GDP及一、二、三次产业构成更全面、更准确的掌握,更加深刻地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农村实际,从而更加自觉地统筹城乡发展,更加主动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为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奠定基础。

    显然,这次农业普查是一项重要的、繁杂的、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是一个规模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极为艰巨。在我省辖区内就要对全省2300多个乡镇、4.8万多个村(居)委会、1482万农户,5456万乡村人口,以及上万个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全国统一的时间、统一的调查项目、统一的填写方法,进行全面登记。仅现场调查就需要约50万工作人员参加,如果考虑到在整个历时4年的普查过程中的各类宣传、组织、试点、数据处理、后勤保障等等人员,需要动员参与的工作人员总数将达到80万人左右。普查对象之多、涉及范围之广、工作难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必须正视的问题是:尽管自去年9月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目前仍有许多地方普查机构组建迟缓,普查经费落实困难,农村统计基础薄弱。从现在起到正式开展普查登记,只剩下不到一年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普查圆满成功。

    二、明确目标,准确把握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这次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基本情况,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为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主要任务是:

    1.通过这次普查,科学判断10年来“三农”的发展变化,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服务

    “三农”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准确、全面的“三农”信息是正确制定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基础。因此,国家要求这次农业普查必须着眼于全面摸清农业家底,深刻认识“三农”现状,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为正确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更加科学、更加详实、更加全面的基础性数据。

    2.通过这次普查,客观评价“三农”政策的成效,为党和政府指导“三农”工作服务

    农业普查是党和政府了解掌握“三农”情况的耳目、分析判断“三农”形势的助手、进行科学决策的参谋。从这次普查表中指标体系的设置看,无论是贫困村的数量、还是村集体财务状况;无论是农民的主要职业,还是外出打工的地点;无论是农户的收入来源,还是住房、资产支出状况;无论是主要产品生产情况,还是产品销售去向等等,都有相当全面的反映。这次农业普查,就是要适应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需要,既要反映微观生产经营活动,也要反映农业农村经济整体发展态势;既要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实际,也要反映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状况,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通过这次普查,深入开发“三农”统计信息,为农业生产者和社会公众服务

    这是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这次农业普查的重要任务。这次农业普查的内容就是在研究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基础上确立的。从农户从事何种行业,到是否参加专业合作组织;从饮水、能源、厕所等生活条件,到各种养老保险;从各类规模经营大户,到居民迁移情况;从新型合作医疗、村级养老补助等农村社会保障,到水、电、路等社区基础设施及服务;从医疗卫生条件,到文化教育体育组织;从农田水利及农村生产条件,到乡镇市场建设、社区规划等等,都成体系地设置了普查指标体系。通过这次农业普查,就是要为农户和企业提供准确信息,帮助他们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变化趋势;为社会公众提供“三农”真实情况,引导各方面力量更加关爱农民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4.通过这次普查,努力加快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服务

    这次普查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今后10年有关“三农”问题的抽样调查提供科学系统的抽样框,并为进一步做好常规的农村统计工作、搞准农村社会经济情况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这次普查,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组织大型普查的能力,在全社会普及一次“三农”知识教育、统计知识教育,并带动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稳定统计机构和人员,提高统计干部素质。另外,通过普查中对光电录入、网上数据处理、数据库开发等先进手段的应用,推进统计工作的手段创新和方法创新。

    5.通过这次普查,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比较研究,为扩大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农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农业普查作为农业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并实行定期普查与经常性抽样调查相结合的统计制度。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进行农业普查。国家要求这次农业普查要注重采用国际通行的标准、方法和指标,便于进行国际比较,促进相互交流。这次农业普查方案,就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2010年世界农业普查方案及美国、韩国等国家的经验。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开展好农业普查,不仅对我们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对我国农业发展和世界农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落实责任,扎实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

    从2005年的准备工作算起,到2008年工作总结截止,整个普查活动前后将近4年。从本次农业普查对象的数量及其分布地域范围看,比即将结束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量还要大。但无论任务有多重,困难有多大,时间有多紧,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好这次普查任务。为此,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

    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首先要组织强有力的普查领导班子及其办事机构,选调强有力的普查骨干队伍,创造农业普查工作正常进行所必须的条件。目前,全省14个市州一级的普查领导班子及其办事机构已组建完毕,县市区一级的组建工作必须加快进度,乡镇村一级更要抓紧启动。省农普办要督促各地按时间要求完成普查机构的组建。各级政府要及早把普查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出具体部署。担负农业普查领导责任的各级政府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责,多过问,多检查,多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具体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2.密切部门配合

    农业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抓紧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宣传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司法、军队、武警等各相关部门都要组建单独的普查机构,认真做好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与统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土地详查和土地变动调查等资料,通过普查与必要的核查,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搞清土地资源状况,尤其是耕地面积底数,这是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数据。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一定要负起责任。本次普查将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包干负责市县的做法,省农普办已初步拿出了方案,征求意见后报省农普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在普查准备阶段、普查入户阶段和普查质量检查阶段,分别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对所负责的市县及基层普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向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报告。在普查当日,请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到普查登记现场检查指导登记工作。

    3.积极落实经费

    由于这次农业普查的调查对象多,且分散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需要印发的表格、宣传资料、培训资料多,需要聘请的普查员、普查辅导员多,所需普查经费也必然比较多。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分级负担普查经费的要求,切实落实并按时拨付普查经费。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在经费开支上要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精打细算,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4.搞好宣传发动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和领导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动员组织宣传文化和新闻部门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要向各级、各调查对象讲清楚农业普查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以及怎样进行,使他们真正懂得农业普查的有关知识,从而积极支持与配合这项工作。

    5.精心设计方案

    精心设计普查方案,包括总体方案、分阶段方案、试点方案等等,是整个普查工作的最重要基础,决定着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我们要在认真学习国家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搞好具体工作方案的再设计。方案设计,要注重总结历史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科学性。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创新普查方法,完善普查内容。既要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标准规范又要通俗易懂,既要高效适用又要便于采集。二是前瞻性。农业普查周期长,在方案设计时,既要满足当前各方面要求,又要把握未来发展趋势,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三是针对性。统筹考虑各方面需要,突出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既要保证国家宏观决策需要,又要适应各地区工作需要,还要兼顾农民、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需要。四是可比性。普查方案设计,既要充分反映新阶段农业、农村、农民的特点,又要尽量与第一次农业普查和其它各种统计调查相衔接。

    6.保障人员素质

    这次农业普查不仅工作量大,而且专业性强,普查人员的素质就成了这次普查质量的关键。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市县人民政府,一定要按照普查办法的要求把好人员选聘关和培训关,一定要选调业务过硬、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的人员组成各级普查机构,选调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切实加强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制,国家负责培训省级骨干,省培训市县骨干,市县培训普查员和指导员。普查员经过培训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持证上岗。在普查任务完成前,不得调动普查人员从事普查以外的工作。

    7.依法如实填报

    数据的准确性是决定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获取真实准确的数据,既要克服各种客观存在的困难,更要严格执法,排除一切人为干扰。在普查的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普查的情况不失真,调查的数字不含水,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凡在我省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于违反统计法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

    8.确保工作进度

    从现在起到普查登记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了。各级各部门必须有高度的紧迫感,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进度时间表,充分借鉴第一次农业普查的经验,高质量、全面地完成第二次农业普查任务。  

    同志们,搞好第二次农业普查,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这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为国家的发展大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业普查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03-27)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勇同志在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03-23)

 ◎  关于召开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03-21)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参加《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工作的通知 (03-21)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02-28)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的预备通知 (02-27)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方案》的通知 (02-24)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州一级农业普查专题网页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的通知 (02-24)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02-24)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杨泰波同志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和《马勇同志关于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前期工作的汇报》的通知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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